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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商務局

鎖定
楚雄州商務局於2005年3月組建,2005年10月13日正式掛牌,為政府組成部門,具有以下工作職責:負責各種商品、貨物與服務進出口及在國內的流通與消費,構建市場體系、促進商品流通的職能;主管商務服務業,具有行業管理的職能;指導、促進國際經濟合作的職能;制定對外貿易政策、國際投資政策和流通政策,調控國內市場的宏觀經濟管理職能。 [1] 
中文名
楚雄州商務局
外文名
Chuxiong Bureau of Commerce
組建時間
2005年3月
掛牌時間
2005年10月13日

楚雄州商務局概況

楚雄州商務局,為政府組成部門,具有以下工作職責:
負責各種商品、貨物與服務進出口及在國內的流通與消費,構建市場體系、促進商品流通的職能;主管商務服務業,具有行業管理的職能;指導、促進國際經濟合作的職能;制定對外貿易政策、國際投資政策和流通政策,調控國內市場的宏觀經濟管理職能。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落實州委、州政府關於國內外貿易、國家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工作部署;負責擬定我州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發展規劃、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州貿易發展計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建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定全州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協調市場經濟秩序整頓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研究擬定我州第三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服務貿易領域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學會建設;監測分析全州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佈局;提出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研究制定地方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實行監督;研究實施我州“走出去”戰略,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實施企業海外投資計劃。
(五)負責全州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經濟合作政策,指導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業務的管理;依照法律和國家、省有關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申報、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
(六)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涉外經貿事務規定,並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歸口申報、審批全州經貿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和邀請外商的事宜;歸口管理全州涉外經貿工作;參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團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接受國際經濟技術援助、贈款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州利用外資、外貿出口中長期計劃,研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扶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及出口骨幹企業和骨幹產品的發展,開拓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業務。
(八)宏觀指導全州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州外商投資工作情況,向州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依法申報、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九)貫徹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為全州進出口企業提供信息服務;貫徹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合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對東盟國家的貿易、投資和經貿合作活動;按省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要求,推進全州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對全州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進行協調。
(十)協調與楚雄州有關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
(十一)受理內外貿企業及外來投資者投訴,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為企業和外來投資者排憂解難。
(十二)研究制定特殊行業和特殊商品的臨管措施,依法對國家限制的服務貿易和重要商品進行臨督管理和調控。
(十三)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2] 

楚雄州商務局機構配置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瞭解和掌握全面情況,處理局機關日常事務,辦理領導交辦事項;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及機關事務的督辦、承辦;負責秘書、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政務信息、重要文件和材料的核稿、對外宣傳等工作;承辦人大、政協的建議、提案;負責局機關勞動人事、工資福利、財務、幹部教育培訓和後勤管理、安全保衞等工作。
2、國際貿易科:
貫徹國家對外貿易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省政府、州政府關於發展對外貿易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並實施外貿市場多元化和以質取勝戰略,編制全州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和監督全州出口商品配額執行情況,協調辦理省商務廳授權範圍內的進出口許可證的上報工作;負責進出口經營資格的登記工作;協調州內企業參加國內外經貿展洽活動;負責外貿企業的聯繫、跟蹤、問效、服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出口商品質量檢驗、進出口通關等工作,實施貿易便利化,規範進出口經營秩序,協調指導外貿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州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組織申報出口商品發展資金項目,促進出口商品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主要農產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貫徹國家、省、州農產品、天然藥品等重要商品出口政策、措施,組織重點商品出口,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機電產品進出口政策、規章;協調和監管加工貿易;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對東盟國家發展貿易關係政策,負責全州對東盟國家貿易事務;貫徹執行國家、省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和管理規章;管理全州大型、成套設備及高新技術產品的出口,管理技術引進;執行國家出口管制政策;負責實施科技興貿戰略,促進外貿產業提升,支持開發高新技術商品出口;負責全州對外貿易業務統計。
3、市場流通科:
擬定健全我州市場體系的規範性文件,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對商品流通、餐飲服務以及有毒、 有害化工商品和廢舊商品等特殊商品的經營實行行業管理;協調組織有關流通領域的重大投資項目;協調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務市場建設規劃工作;按有關規定對全州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進行監督管理,申報和管理加油站建設,負責重要消費品(酒類、肉類、食鹽、食糖、茶等)的市場調控和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參與協調糧食流通、藥品市場、農資供應等工作;協調全州生豬屠宰管理;按有關法規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等行業實施監督管理;規範全州汽車、建材市場秩序;協調管理蠶繭收購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維護收購秩序;負責收集糧食、供銷和相關行業經濟、業務統計信息;聯繫相關行業協會;承擔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商務運行科:
監測分析全州商務運行態勢,調節商務經濟運行;研究提出實施近期商務經濟運行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商務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規模以上批發零售業、飲食服務業等重點企業、重點市場和重要生產、生活資料的監測調查工作,並提出調控建議;配合市場流通科、國際貿易科和投資管理科做好行業歸口統計工作並綜合分析相關信息,按月編髮商務運行分析;做好與省商務廳信息處和州統計局、發改委、招商局等部門的信息溝通、交流工作;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對外綜合信息發佈;負責推進全州市場標準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州商務信息化工作,推進電子商務、電子政務和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楚雄商務信息網》的建設維護和局機關電子設備的維護並提出添置更新建議。
5、貿易發展科:
擬定全州現代流通服務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優化流通產業結構、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推進工貿、農貿、內外貿結合;負責指導全州流通企業改革工作;組織制定全州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規範城市商業設施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州內民間資金投向市場建設的政策,指導流通產業建設;負責組織開拓全州城鄉市場;研究提出促進全州服務貿易發展的建議;發展服務貿易中介組織,規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行為,指導服務貿易領域的中介組織、學會工作;管理和規範全州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美容美髮、再生資源回收、居民服務等行業;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貿易代理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方式和組織形式的現代化;貫徹執行國家的國別地區經貿政策,研究制定並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提出促進全州對外貿易發展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在國內外舉辦的內外貿展銷會、博覽會、交易會等組織工作;指導全州創名牌商品活動;協調落實貿易促進政策措施,提出地方財政發展資金安排意見,扶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及出口骨幹企業和骨幹產品發展,開拓國際市場;開拓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業務。綜合分析全州第三產業發展狀況,提出全州第三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加快第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對重大項目實施跟蹤問效;負責草擬貿易發展和第三產業現狀及發展的綜合分析報告。
6、投資管理科:
分析、研究全州外商投資情況,並報送有關動態;參與制定我州外商投資的政策、管理規章、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宏觀指導和管理全州外商投資項目合同、章程的核準工作;轉報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立項;審批全州外商投資企業及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轉報限額以上國家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編報外商投資企業出口商品年度計劃及國家限制進口商品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自用設備、原材料及零配件進口的審批工作;承擔利用外資統計工作。組織實施 “走出去”戰略,編制全州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全州對外經濟合作運行情況,指導和管理州內企業對外投資、境外加工貿易、境外資源開發、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服務貿易出口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轉報州內企業到國(境)外投資項目,審核轉報外經經營企業資格;歸口監管雙邊、多邊及國際民間組織對本州的援助贈款;研究全州對東盟國家的經貿投資發展狀況,分析經濟合作項目實施情況,提出與東盟國家經濟合作發展的戰略、政策和措施建議;執行全省涉外經貿事務規章,參與安排對外經濟合作範圍內的重要外事活動。負責全州外商投資企業、外來投資企業的聯繫、跟蹤、問效、服務,協調落實有關優惠政策,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承擔外資、外經統計和外資企業經營情況統計。
7、政策法規科:
研究國內外貿易宏觀發展趨勢對我州的影響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我州國內外貿易流通和管理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全州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建立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對策建議;組織或參與擬定全州商務工作規範性文件;負責參與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它進出口貿易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參與全州發展內外貿易、擴大利用外來投資規模、加強對外經濟合作的協調工作;負責局重要的綜合性文件、局領導講話稿的起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務;負責局機關的普法、法律法規培訓和法律諮詢工作;受理內外貿企業及外來投資企業的投訴,為外來投資企業排憂解難。
8、離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離退休人員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各項活動,處理離退休人員喪葬撫卹事宜;承擔局機關勞動人事、工資福利、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機關黨總支: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決議,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瞭解、反映羣眾的意見,維護羣眾的正當權益,幫助羣眾解決實際困難;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協助黨組管理機關黨組織和羣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楚雄州商務局主要職能

負責各種商品、貨物與服務進出口及在國內的流通與消費,構建市場體系、促進商品流通的職能;主管商務服務業,具有行業管理的職能;指導、促進國際經濟合作的職能;制定對外貿易政策、國際投資政策和流通政策,調控國內市場的宏觀經濟管理職能。
楚雄州商務局於2005年3月組建,2005年10月13日正式掛牌,為政府組成部門,具有以下工作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落實州委、州政府關於國內外貿易、國家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工作部署;負責擬定我州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相關政策、發展規劃、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州貿易發展計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建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定全州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協調市場經濟秩序整頓工作,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研究擬定我州第三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服務貿易領域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學會建設;監測分析全州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佈局;提出企業利用國外貸款的投向;研究制定地方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的政策並實行監督;研究實施我州“走出去”戰略,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實施企業海外投資計劃。
(五)負責全州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經濟合作政策,指導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業務的管理;依照法律和國家、省有關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申報、核准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
(六)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涉外經貿事務規定,並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歸口申報、審批全州經貿出國(境)團組人員的派赴和邀請外商的事宜;歸口管理全州涉外經貿工作;參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團及重要外商的接待工作。負責管理和協調接受國際經濟技術援助、贈款等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我州利用外資、外貿出口中長期計劃,研究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扶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設及出口骨幹企業和骨幹產品的發展,開拓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業務。
(八)宏觀指導全州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州外商投資工作情況,向州政府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依法申報、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
(九)貫徹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為全州進出口企業提供信息服務;貫徹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合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對東盟國家的貿易、投資和經貿合作活動;按省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要求,推進全州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對全州技術引進、設備出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進行協調。
(十)協調與楚雄州有關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
(十一)受理內外貿企業及外來投資者投訴,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為企業和外來投資者排憂解難。
(十二)研究制定特殊行業和特殊商品的臨管措施,依法對國家限制的服務貿易和重要商品進行臨督管理和調控。
(十三)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