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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邦孝

鎖定
楊邦孝,祖籍廣東省梅州市大埔縣西河鎮 [7] 新加坡法律改革主導人,前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相當於中國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1]  [3]  [6]  ,楊邦孝廢除新加坡法官沿用英式的假髮,又把新加坡法庭科技化,改善審案效率,上任兩年已經為高等法院 (新加坡)解決積壓的2000宗案件。楊邦孝在司法部門的最高職位任職15年多,四次被重新受委任,曾見證李顯龍成為新加坡新一任總理。退休後,他曾就任新加坡法律服務委員會主席,及新加坡少數民族權利總統委員會主席。 [3] 
中文名
楊邦孝
出生日期
1926年4月11日
逝世日期
2020年1月9日 [3] 
畢業院校
劍橋大學
畢業院校
哈佛大學 [1] 
主要成就
新加坡法律改革主導人
出生地
吉隆坡
祖    籍
廣東大埔縣西河鎮 [2]  [12] 

楊邦孝人物經歷

楊邦孝,1926年4月11日出生於馬來西亞吉隆坡。曾在英國劍橋大學攻讀法律,獲文學學士、法學士、法學碩士學位,1970年在美國哈佛大學學習商業管理。1952年至1970年從事律師工作,在這期間擔任過多種公共職務。後多年從事銀行業,在國內金融界有很大影響,並曾在政府中負責金融和交通等方面的工作。他在1971年設立了新加坡萬商證券銀行,並擔任主席與董事經理。同年還成為華僑銀行董事,1977年出任副主席。1981年至1983年,他被借調到新加坡政府屬下的新加坡投資企業和金融管理局。1983年重回華僑銀行擔任主席兼總裁。1985年到1989年就任政策研究院董事局首任主席。1989年6月30日,被任命為新加坡最高法院法官,1990年9月28日任首席大法官。至1991年4月11日退休年齡到期時被重新任命為首席大法官,此後連任兩個五年任期。2001年繼續擔任首席大法官,任期三年。自1991年起被內閣任命在總統不在國內等三種情況下代行總統職務,他還曾擔任法律服務委員會主席和少數民族權利總統委員會主席。 [1]  [6] 
2002年9月24日,中國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會見並宴請了新加坡首席大法官楊邦孝一行,中國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同楊邦孝一行舉行了工作會談。 [4] 
2020年1月9日,新加坡前任大法官楊邦孝逝世,享年93歲。 [3] 

楊邦孝親屬成員

祖父:楊宜齋 [3] 
父親:楊旭齡 [3] 
叔叔:楊潞齡 [3] 
遺孀:鄭惠和 [8]  [10] 
女兒:楊穎儀 [8-9] 
楊邦孝出身名門,家裏是捐款大户。楊邦孝的祖父楊宜齋,是馬來西亞著名僑領。其父親楊旭齡也是著名律師,在馬來西亞創立了大名鼎鼎的旭齡及穆律師事務所。楊旭齡熱衷於慈善事業,對馬來西亞當地社區貢獻頗多。新加坡國立大學有個楊潞齡醫學院,楊潞齡是楊邦孝的叔叔,以楊潞齡命名,是因為在2005年,楊潞齡基金曾捐出1億新幣給NUS,推進醫學院的發展。而促成這次捐款的關鍵人物,正是時任大法官的楊邦孝。此外,楊潞齡基金也先後給新加坡國立大學音樂學院捐贈了5000萬新幣,所以音樂學院以楊潞齡的小女兒楊秀桃命名。楊秀桃的姐姐楊秀雲和楊邦孝,曾參加楊秀桃音樂學院的開幕慶典。 [3] 

楊邦孝主要貢獻

李光耀回憶錄》中記載,楊邦孝修改條規和慣例,防止律師利用這類條例拖延案件的審理工作,或使得審訊延期。他還把資訊科技引入法庭,加速完成工作。 [3] 
楊邦孝博士曾任新加坡共和國第二任首席大法官,並獲頒新加坡共和國授予非武裝國民的最高榮譽——淡馬錫勳章。在投身新加坡司法界之前,楊邦孝博士曾是一名執業律師銀行家,擔任華僑銀行(OCBC)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多年,並被授命組建和執掌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還曾領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 [5] 
1990年9月28日,楊邦孝正式出任新加坡首席大法官。眾所周知,新加坡的司法體系承襲自英聯邦,而英聯邦的法官們都要戴假髮,這是權威的象徵。而楊邦孝在上任後的第一次發言,就宣佈廢除新加坡法官沿用多年的英式假髮。 [3] 
楊邦孝不僅在司法界遠負盛名,在新加坡的教育方面,也貢獻卓著。在新加坡管理大學(SMU)成立之初,就設立了楊邦孝基金,他也是SMU的名譽校長。 [3] 
楊邦孝博士生前大力支持新加坡管理大學及其法學院的建設,曾任新加坡管理大學校監(Chancellor)和法學院諮詢委員會首任會長。他還在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設立“楊邦孝講席教授”,並出資先後在法學院及新加坡管理大學設立“楊邦孝助學金”。 [5] 

楊邦孝人物紀念

位於大埔縣西河鎮的楊邦孝祖居宜齋公祠成為法治文化公園的核心元素,而毗鄰的當地村民祖屋則成為講理的地方。 [2]  [7] 
2021年4月8日晚,新加坡管理大學隆重舉行了法學院命名典禮,自4月11日起,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正式更名為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Yong Pung How School of Law)。 [5] 
2023年1月9日是已故前大法官楊邦孝的三週年忌日,楊家捐贈2000萬元給成立15週年的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作為賀禮,法學院將設三個新項目,用義款援助貧困法學生、栽培法律學者和加強法律研究。 [11] 

楊邦孝人物評價

楊邦孝是新加坡法律改革主導人,讓新加坡的司法制度從沉睡中甦醒,成為亞洲第一。到1999年,新加坡的法庭已經在世界上聞名遐爾,不論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的法官、律師,都慕名前來考察楊邦孝的改組成果。世界銀行向其他國家推薦新加坡初庭和高庭制度,作為學習的典範。 [3] 
楊邦孝在1989年受政府邀請進入司法界服務之前,長期供職於私營和公立商業機構。這樣的經歷讓他具備了豐富的高層管理經驗,並將這種經驗帶到了司法改革中,從而使新加坡的司法改革具有鮮明的管理取向(management-oriented)。楊邦孝甫一上任就着力改善新加坡法院的管理,他特別強調製定司法標準,以使新加坡能夠應對正在出現的全球化和技術進步的挑戰以及外來文化、知識和觀念的影響。從1992年開始,在楊邦孝的主持下,新加坡最高法院每年均制定該年度的司法工作計劃,這些工作計劃涵蓋了很多相互關聯的改革策略,並集中強調了運用管理觀念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報評) [6] 
在《李光耀回憶錄》中,李光耀曾提到,楊邦孝整潔而全面的課堂筆記,如何幫助他趕上學習進度。1981年李光耀邀請楊邦孝協助成立新加坡投資公司(GIC)。那時李光耀説,他選擇楊邦孝是因為他“無可挑剔的正直”。(海峽時報評) [10]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説:“楊邦孝是新加坡最好的兒子之一,為我們的國家做出了重大貢獻。楊邦孝在擔任大法官期間推動的改革時説,楊邦孝在短短十年內就將高庭審理案件的時間從五年縮短至18個月。“律師界當時曾因為承受壓力大而提出抗議,但毫無疑問地,我們的司法制度是憑著楊先生的決心,才得以成功邁入21世紀。”(海峽時報評) [10] 
新加坡總統哈莉瑪致函楊邦孝遺孀:對楊邦孝的逝世表達深切遺憾,並肯定了他對司法界的轉型和新加坡司法制度做出卓越的貢獻。 [3]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也發表悼詞稱:楊邦孝好像一個巨人一樣,對建設新加坡與其制度,無私奉獻。尚穆根還説,能在楊邦孝當高庭法官和大法官時擔任律師,見識到他在庭上如何審理案件,是自己的榮幸。 [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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