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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菊芬

(昆明涉黑案犯)

鎖定
楊菊芬,出生於保山市龍陵縣。兒時家庭貧困,後因販毒被判死刑。
中文名
楊菊芬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涉    及
昆明涉黑案犯
死亡日期
2011年12月13日

楊菊芬人物簡介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備受關注的昆明“南窯涉黑案”,“黑老大”蔣家田連同情婦楊菊芬等4人一審被判死刑,宣判後蔣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訴。8月27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駁回蔣家田、楊菊芬等人上訴,維持原判;對蔣家田的“岳父”量刑過重,死刑改判為死緩。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蔣家田採用家族式販毒聚斂資金,形成一張以蔣家田為首、情婦楊菊芬等人為主線的販毒網絡。2002年以來,蔣家田以違法犯罪所得投資旅社、飯店、貨運部、婚慶公司等經濟實體,並以經濟實體為支撐和掩護,進行多種違法犯罪活動。招聘茶托,騙至茶室強買強賣;小姐拉客,旅店裏“捉姦”賠錢;收銀“搓錢”,開飯店假幣換真錢……蔣家田的手下還在網吧、遊戲室等場所“看場子”收保護費,插手民間糾紛,成為“地下執法隊”。

楊菊芬審判結果

等待複核的日子 從煎熬到坦然
早就知道結果了,沒什麼好害怕的
寒風呼嘯而過,為楊菊芬的雙頰添上了一些潮紅,這抹健康的色澤映襯着她滿臉的笑容,讓人很難將死亡與這個未滿三十歲的女人聯繫在一起。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與其他在押人員相比,目前被羈押在五華區看守所內的楊菊芬,確實有種超乎尋常的坦然,讓人能夠清楚地分辨出,那份淡定並非出自偽裝。“早就知道結果了,沒什麼好害怕的。”坐在沙發上的楊菊芬抬眼看着對面的管教民警,示意這種平和心態與對方的工作密不可分。與楊菊芬面對面之前,記者從管教民警處得知,在拿到一審死刑判決的結果後,楊菊芬一度出現劇烈的思想波動,那是人類在面對死亡時的本能反應。其實,管教民警也很難判斷,自己、同事以及室友的開導和安慰究竟起到了多大作用。總之,在經歷一段時日的以淚洗面、夜不能寐和拒絕交流後,楊菊芬似乎平靜地接受了死刑這個結果。
最難熬的,也許正是現在這段等待死刑複核的日子,因為不知道在哪一天,就要和世界説再見。“兩年零兩個月了,時間太漫長……”楊菊芬幽幽地説,被羈押在五華區看守所的這段日子,對她來説,用“度日如年”來形容再貼切不過。
即使自稱做好了心理準備,楊菊芬還是會選擇用“判決結果”來代替談話中不可避免的“死刑”一詞。這個反覆強調“世界上我最對不起的人就是我媽媽”的女人,在自責連累母親遭遇牢獄之災的同時,自然也想到了自己作為一個母親,對年幼女兒未盡的責任。在人們指責蔣家田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社會帶來的危害時,很少有人想過一個問題,一旦蔣家田和楊菊芬雙雙被執行死刑,他們5歲的女兒將就此成為孤兒。對此,原本已經選擇放棄的楊菊芬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希望“得到一個繼續照顧女兒的機會”。最後的掙扎顯得有些徒勞,今年8月27日,隨着一紙判決書的到來,楊菊芬的願望再無實現的機會。省高院作出終審宣判:駁回蔣家田、楊菊芬等人的上訴,維持一審判處死刑的判決。
只是這一次,楊菊芬沒有顯得過於失望,“其實二審開庭時我就有預感,改判是沒有可能了。”

楊菊芬執行死刑

2011年12月13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昆明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3人被宣判執行死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現在宣佈將罪犯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押出會場,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馬豫昆在宣判大會上宣佈。
馬豫昆宣佈,昆明市中級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以被告人楊菊芬、謝明祥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判決涉案繳獲的毒品海洛因、毒資予以沒收;繳獲的全部假幣予以沒收;對蔣家田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聚斂的全部財產及其收益予以追繳;供其犯罪使用的工具予以沒收。
雲南省高級人民依法報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認為:第一、二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核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蔣家田、楊菊芬、謝明祥判處死刑的刑事判決。

楊菊芬販毒經歷

麻雀變鳳凰的日子 來自錢的誘惑
決沒想過將人生跟“黑社會”聯繫在一起,那是影視劇中才會出現的情節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和當地大多數女孩一樣,因生活拮据無力支付學費,出生在保山市龍陵縣的楊菊芬讀完小學後便輟學在家,平日裏,幫母親蔣滿英做些簡單的農活和家務。在那些終日奔忙於田間地頭的農村少女中,她是頗有幾分姿色的,這一點楊菊芬很自信。那時候,她對於金錢的概念,只不過是在改善家裏的生活水平之餘,能有點多餘的閒錢為自己置辦幾件化妝品,滿足一個少女展示美貌的小小虛榮心。
她決沒想過將自己未來的人生跟“黑社會”聯繫在一起,那是隻有影視劇中才會出現的情節。
但人生如戲。16歲那年,不滿足於現狀的楊菊芬離家前往瑞麗打工,在那裏,結識了一位張姓友人。2004年,在昆明開洗腳城的張某邀她到店裏幫忙,做些煮飯看門之類的雜活。正是朋友的關照,無意間促成了楊菊芬與蔣家田的相識。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當初蔣家田提出要和她在一起時,楊菊芬大感意外,他們之間確實投緣,但與愛情不沾邊。那年,楊菊芬23歲,拿着每月幾百塊的工資,思忖着如何才能讓自己變得和昆明城裏的姑娘一樣時髦漂亮。面對蔣家田非同凡響的經濟實力和“江湖地位”,楊菊芬很難抵擋住誘惑。很快,她與蔣家田同居,過起了養尊處優的生活。每月從蔣家田處領取充足的生活費後,楊菊芬抽出大部分寄回農村老家。面對這筆與她實際收入天差地別的款項,父母察覺到了女兒生活的變化,追問她究竟和什麼人在一起。“就是一個比你們年齡都大的人。”被逼急了,楊菊芬只能用這句話暫時搪塞,絲毫不敢提及蔣家田“黑老大”的身份。但僅僅是與蔣家田28歲的年齡差異,就已經讓其父母無法接受。
強壓之下,楊菊芬考慮過離開蔣家田,她偷偷從對方每個月支付的上萬元家用中攢下一部分,意在為將來無依無靠的生活留後路。蔣家田對此一無所知,也不會知道,一個小生命的悄然而至,會導致兩人的關係峯迴路轉。
奠定地位的日子 女兒帶來改變
如果沒有孩子,或許我早就離開蔣家田了
楊菊芬感到慶幸的是,自己被警察戴上手銬帶走的狼狽模樣,並沒有讓女兒親眼目睹。她只能暗自揣測,在那雙清澈無憂的眼中,她的形象依然是温柔慈愛的。從2008年9月15日起,她和女兒再也未曾謀面。女兒留給楊菊芬的最後印象,是蹦跳着跑進幼兒園大門的小小背影。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蔣家田情婦楊菊芬
可以説,女兒在楊菊芬和蔣家田的關係中充當了一個十分重要的紐帶作用。“如果沒有孩子,或許我早就離開蔣家田了。”無論楊菊芬是否真的動過離開蔣家田的念頭,她的人生軌跡,因為一個小生命的意外來臨而改變。被坊間冠以“黑老大”名頭的蔣家田,在孩子面前卻是一個慈父形象,就連楊菊芬都不得不承認“他確實對孩子更細心”,甚至發出“他對孩子比對我好”的抱怨。
在女兒滿週歲那天,蔣家田在北站某酒樓設下數十桌酒席,為女兒大辦生日宴。眾所周知,蔣家田已有家室,這場生日宴的意義,被其手下眾馬仔解讀為對楊菊芬母女身份的肯定。而這,正是楊菊芬下定決心追隨蔣家田的重要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則是她此後順利接管了蔣家田幫派中的經濟大權。
編織毒網的日子窮則變變則貪
自己之所以淪落到如今的下場,用“窮”、“貪”二字足以概括
改變主意的還有楊菊芬的父母。眼看着生米煮成熟飯,他們便也再沒對兩人的關係提出質疑,甚至先後趕赴昆明照顧懷孕的女兒,並在此過程中與蔣家田逐漸熟悉。對蔣家田而言,與楊家的結合則標誌着在其龐大的犯罪網絡中,增添了販賣毒品這一分支。作為幫助蔣家田與緬甸毒品生意人牽線搭橋的關鍵人物,楊家幾乎包攬了毒品從境外運送到境內販賣的各個環節,從中賺取高額利潤。
昆明特大涉黑案主犯情婦
昆明特大涉黑案主犯情婦(4張)
和蔣家田在一起後,無需再為生活奔波的楊菊芬沉迷於賭博,平均每天就輸掉近4000元——這相當於她當年在瑞麗打工時一個月的工資。2007年,在雙方共同籌資購買大客車投入長途客運時,楊菊芬嫌棄每月三萬餘元的利潤太低,主動建議蔣家田利用客車運毒。蔣家田對此予以採納,將此事交託楊菊芬全權負責。
長途車投入運營頭一個月,楊菊芬跟車前往南傘,在緬甸賭場一試身手的她一舉輸掉了二三十萬元,蔣家田不僅毫無苛責,反而將經濟大權交由楊菊芬掌控。她也確實沒有辜負對方的信任,經過精心策劃,讓父親楊國應擔起了聯繫境外貨源的“重任”,讓大哥楊枝能參與運輸,運到昆明的毒品藏匿在母親蔣滿英的住處,再由楊菊芬指使手下尋找買家。如此的全家齊上陣,在瘋狂累積財富的同時,也為日後楊家集體獲重刑埋下了伏筆。
用楊菊芬的話説,自己之所以淪落到如今的下場,用“窮”、“貪”二字足以概括。年幼時貧困的家境,讓她對金錢的渴求上升到極致。窮則思變,楊菊芬對此的解讀,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用盡一切手段實現財富最大化。正是這無止境的貪念,將楊家人一步步推入罪惡的深淵。

楊菊芬捐獻遺體

悔過反思的日子 用捐遺體贖罪
得知終審判決後才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孽深重,捐遺體的念頭變得清晰
樹倒猢猻散。隨着“蔣家田案”的宣判,楊菊芬所有直系親屬除女兒外無一倖免。而自她被羈押到五華區看守所後,往日來往密切的朋友中,僅有一位姐妹每隔數月給她送來幾件應季的衣物,但“從6月後再也沒來過”。
楊菊芬盯着鉛灰色的天空,雙手機械地反覆揉搓着衣角,“天冷了,都不知道有誰能為女兒多添一件衣服……那可是我唯一的女兒呀……”楊菊芬捂住臉,大顆大顆的眼淚無聲地從指縫中滑落。在整個聊天過程中,只有在提及女兒的時候,才能觸發楊菊芬如此明顯的情緒變化。
再次獲得女兒的消息,距離楊菊芬被羈押到五華區看守所已過去了兩年多,她把這看作是真心悔過換來的回報。“得知終審判決後,我才真正認識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已經不可能得到社會的原諒。”直到那時,此前隱隱萌發的捐獻遺體的念頭,逐漸變得清晰而堅定。
趁一次所領導探視的機會,不善言辭的楊菊芬嘗試着表達了這個意願,並獲得了對方的尊重,希望她以書面形式進一步具體闡述。為避免詞不達意造成偏差,自嘲為“文盲”的楊菊芬特意請同一監室最信任的朋友代筆,草擬了一份遺體捐獻申請書,幾經修改後,這份申請由五華區看守所呈交給了上級監管部門。
楊菊芬相信報應。就在遞交申請數日後,2010年10月28日,她意外收到了一封來自蔣家田的書信。蔣在信中囑託楊菊芬要照顧好自己、調整好心態,可在她看來,這封信最大的價值,在於蔣家田向她透露了女兒的行蹤:“孩子現在被蔣家田的大女兒帶回四川撫養。”有心無力的楊菊芬,似乎對這個結果倍感欣慰。儘管與蔣家田的大女兒並無交集,但她卻願意相信,同為女人,對方也會用一顆善良柔軟的心,對待同父異母的小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