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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猛

(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調研員)

鎖定
楊猛,男,漢族,1954年1月出生,江蘇濱海人。黨校大學文化,1970年10月參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研員
中文名
楊猛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4年1月
出生地
江蘇濱海
性    別

楊猛人物履歷

歷任江蘇省濱海水泥製品廠廠長、濱海縣化建局副局長、輕工業局副局長等職務;
1998年4月——2001年5月 任鹽城市醫藥管理局副局長;
2001年6月——2005年6月 任江蘇省鹽城藥品監督管理局紀檢組長
2005年6月——2011年1月 先後任江蘇省南通、常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2011年1月,任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研員
2011年8月,退休 [1] 

楊猛人物事件

楊猛違紀被查

2018年4月17日,據常州市紀委監委消息: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調研員楊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楊猛提起公訴

2019年3月,常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常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楊猛(正處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職務侵佔罪一案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楊猛,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常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猛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楊猛身為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較大;被告人楊猛身為其他單位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職務侵佔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