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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湘洪

(“百名紅通人員”第17號)

鎖定
楊湘洪,男,出生於1956年,中國浙江温州人,大專文化。曾任温州市鹿城區委委員、常委、書記,温州市委常委。2008年9月30日,考察團結束訪問回國前夕,楊湘洪突然聲稱“腰突”病復發,需在巴黎住院治療,此後一直未歸。2008年11月7日,被浙江省委常委會開除公職及黨籍。 [3] 
中文名
楊湘洪
出生日期
1956年
出生地
中國浙江温州
性    別

楊湘洪人物履歷

楊湘洪 楊湘洪
曾任温州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2004年7月,經浙江省委批准,楊湘洪擔任温州市鹿城區委委員、常委、書記,成為省管幹部
2007年3月,楊湘洪又當選為温州市委常委。
2008年11月7日,楊湘洪被浙江省委開除公職及黨籍。
2009年2月15日,因公率團出國考察滯留他國不歸造成惡劣政治影響的原中共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温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被罷免,其代表資格終止 [1] 

楊湘洪人物事件

2008年9月19日,53歲的楊湘洪經批准率温州市鹿城區經貿代表團,赴法國、瑞士、奧地利進行經貿考察,交流活動。2008年9月26日,楊湘洪稱其腰椎舊病復發,沒有參加原定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的公務活動。2008年9月27日,代表團搭機飛往法國巴黎。次日,楊稱已經約好醫生看病,又沒有出席在我駐法大使館舉行的會見和宴請。2008年9月29日,代表團結束經貿考察交流活動按計劃回國前,楊湘洪電話告知隨行人員,稱自己傷病嚴重需卧牀靜養,不能乘機長途旅行。後又託人帶來醫療診斷證明。代表團其他人員均按期回國。
之後,楊湘洪被浙江省檢察院立案。楊湘洪外逃所持證照:S90080883。 [2] 

楊湘洪事件影響

楊湘洪未按期回國事件發生後,温州機關單位掀起一場收護照的運動。“凡是科級以上的官員,護照將由政府保管,如果要用的話向政府申請,不得擅自離境。”
另外,由浙江省紀委一名副書記率領的省紀委調查組已進駐温州。温州政府派人赴法國處理此事,希望能規勸其回國。

楊湘洪人物處罰

2008年11月7日,經浙江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省外辦調查核實,温州市委常委、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因公率團出國考察滯留他國不歸,嚴重違反黨紀政紀,造成惡劣政治影響。經浙江省委批准,省紀委決定給予楊湘洪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2] 
接到温州市委關於楊湘洪出國因病逾期不歸的報告後,浙江省委領導十分重視,明確要求温州市委做好工作,勸楊早日回國接受治療。根據省委的要求,温州市委多渠道、多層次開展勸説工作。2008年10月23日,又派出了由有關部門負責人和醫生,前往法國探望楊湘洪,並協助醫治傷病。因楊湘洪關閉隨身攜帶的手機,只能通過手機短信與其聯繫。此後,楊湘洪曾先後四次打電話給這位負責人,均強調自己病情嚴重,需要治療。楊湘洪一方面表示待傷病痊癒後願意回國,一方面又拒絕透露其具體住址,並以各種藉口拒絕與温州市委派出人員見面,使人無法瞭解其傷病等真實情況。勸説楊湘洪回國無望,派出人員於2008年11月11日返回國內。至此,楊湘洪已經滯留他國不歸40余天
楊湘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務員,因公率團出國進行經貿交流活動,逾期滯留他國不歸,拒絕組織教育幫助,違反領導幹部出國(境)管理有關規定,嚴重損害黨的形象和國家聲譽,造成惡劣政治影響,其行為構成違反政治紀律錯誤。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浙江省紀委遂作出上述處理決定。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