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楊曉敏

(雲南省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楊曉敏,男,彝族,1970年5月生,雲南寧蒗人,大學學歷,1988年9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 [3] 
2022年9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楊曉敏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5-6] 
中文名
楊曉敏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彝族
籍    貫
雲南寧蒗
出生日期
1970年5月

楊曉敏人物履歷

1988年09月至1990年07月,任雲南省麗江地區寧蒗犛牛坪完小校長
1990年07月至1993年08月,任雲南省麗江地區寧蒗縣新營盤鄉中學副校長(其間:1991年9月至1993年7月在麗江教育學院中文專業大專班學習)
1993年08月至1998年03月,任雲南省麗江地區寧蒗民族中學副校長(其間: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在雲南教育學院漢語言文學教育專業本科班學習)
1998年03月至2001年10月,任雲南省麗江地區民族師範學校政教處主任
2001年10月至2004年03月,任雲南省麗江教育學院黨辦主任(高級講師)
2004年03月至2005年04月,任雲南省麗江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其間:2004年8月至2004年12月掛職任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副處長)
2005年04月至2007年04月,任雲南省麗江市教育局副局長、麗江市一中黨委書記(正處級)
2007年04月至2011年12月,任雲南省麗江市玉龍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11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雲南省麗江市交通運輸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15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委書記
2019年12月至2020年06月,任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委書記、一級調研員
2020年06月至2021年06月,任雲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委書記,二級巡視員
2021年06月至2021年12月,任雲南省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 [1-3] 

楊曉敏人物事件

楊曉敏違紀被查

2021年11月15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楊曉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楊曉敏免去職務

2021年12月28日,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免去楊曉敏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3] 

楊曉敏依法雙開

2022年9月5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曉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曉敏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轉移、隱匿財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娛樂活動;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組織函詢、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事項;家風家教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靠路吃路”,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
楊曉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曉敏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楊曉敏提起公訴

2022年9月7日,據高檢網消息:近日,雲南省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楊曉敏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理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曉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理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曉敏在擔任麗江市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局長,麗寧公路改擴建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長,中共永勝縣委書記,麗江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