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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旭

(原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

鎖定
楊旭,男,漢族,1957年4月出生,遼寧葫蘆島人,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曾任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 [1] 
2019年6月,經遼寧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2] 
中文名
楊旭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遼寧葫蘆島
出生日期
1957年4月

楊旭人物履歷

1975.08--1978.12遼寧省錦西縣四新後峪大隊知青
1978.12--1979.09遼寧省錦西縣商業局工人
1979.09--1983.07瀋陽農業大學農業經濟專業學生
1983.07--1988.05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法制處科員、副主任科員
1988.05--1989.04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一處主任科員
1989.04--1990.04遼寧省土地管理局法規監察處負責人(主持工作)
1990.04--1991.01遼寧省土地管理局法規監察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1991.01--1994.07遼寧省土地管理局法規監察處處長
1994.07--2000.04遼寧省土地管理局用地管理處處長
2000.04--2001.05遼寧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處長
2001.05--2008.01遼寧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
2008.01--2010.12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地質勘查處處長
2010.12--2016.08遼寧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2016.08--2017.05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
2017.05--退休

楊旭人物事件

楊旭違紀被查

2019年3月1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原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楊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楊旭依法雙開

2019年6月1日,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原遼寧省國土資源廳巡視員楊旭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旭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
楊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旭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