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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旭東

(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

鎖定
楊旭東,男,漢族,1964年11月出生,青海西寧人,大學本科學歷,1983年1月參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三級高級法官。
2021年1月,楊旭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青海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海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楊旭東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青海西寧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楊旭東人物履歷

1983年1月至1985年8月,西寧市公交公司職工;
1985年8月至1998年6月,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
1998年6月至2002年5月,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2年5月至2008年5月,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
2008年5月至2011年9月,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助理審判員;
2011年9月至今,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副處級,2016年2月任三級高級法官) [1] 

楊旭東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月28日,據海東市紀委監委消息: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三級高級法官楊旭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青海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海東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