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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彬
(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
鎖定
- 中文名
- 楊彬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江蘇南通
- 出生日期
- 1974年9月
楊彬人物履歷
曾任南通市崇川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楊彬人物事件
楊彬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紀委監委對南通市崇川區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楊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彬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規矩,搞政治投機、政治攀附,串供並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之便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調入公安幹警;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惡勢力人員充當“保護傘”;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
楊彬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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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彬一審判決
2023年10月8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楊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百五十萬元。判決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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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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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楊彬-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 .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10-19]
- 2. 南通市崇川區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楊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清廉江蘇[引用日期2022-11-29]
- 3. 深度關注丨嚴防以委託理財為名收受賄賂 .新華網[引用日期2024-04-02]
- 4. 委託他人“理財”是否構成受賄 從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原副區長、公安分局原局長楊彬案説起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引用日期2024-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