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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

(7·1上海閘北襲警案罪犯)

鎖定
楊佳(1980年8月27日 [1]  ——2008年11月26日 [2]  ),出生於北京市 [1]  ,漢族 [1]  ,中專文化程度 [1]  ,無業。 [1]  楊佳是2008年7月1日在上海閘北襲警致6名警察犧牲的罪犯。 [1] 
2008年11月26日,楊佳被執行死刑。 [2] 
中文名
楊佳 [1] 
國    籍
中國 [1] 
民    族
漢族 [1] 
籍    貫
北京市 [1] 
出生日期
1980年8月27日 [1] 
死刑日期
2008年11月26日 [2] 
主要罪行
2008年7月1日在上海閘北襲警致6名警察犧牲 [1] 
人物案件
楊佳襲警案

楊佳人物經歷

楊佳於2007年10月5日晚騎一輛無牌照自行車途經上海市芷江西路、普善路路口時,受到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以下簡稱閘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依法盤查,由於楊佳不配合,被帶至該所詢問,以查明其所騎自行車的來源。 [1]  楊佳因對公安民警的盤查不滿,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多次向公安機關投訴。 [1]  閘北公安分局派員對楊佳進行了釋明和勸導 [1]  。楊在所提要求未被公安機關接受後,又提出補償人民幣一萬元。 [1]  楊因投訴要求未獲滿足,遂起意行兇報復。 [1] 

楊佳犯罪事實

2008年7月1日 楊佳攜帶尖刀等作案工具闖入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機關大樓,持刀行兇,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輕傷、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員輕微傷。 [2] 

楊佳案件判決

2008年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楊佳襲警案”被告人楊佳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 
2008年9月12日,一審判決公佈後,楊佳不服,提出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於9月12日立案受理。 [2] 
2008年10月13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對此案進行二審。 [2] 
2008年10月2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死刑核准。 [2] 
2008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裁定核准楊佳死刑。 [2] 

楊佳執行死刑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於2008年11月26日對罪犯楊佳以注射方式執行了死刑。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