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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樂和

(海關第四任總税務司)

鎖定
梅樂和(F.W.Maze,1871~1959),英國人,海關第四任總税務司。總税務司赫德的外甥,清光緒十七年(1891年)進海關。 [1] 
本    名
F.W.Maze
別    名
梅樂和
所處時代
光緒
出生地
英國
出生日期
1871年
逝世日期
1959年
主要成就
海關第四任總税務司

目錄

梅樂和簡介

梅樂和 梅樂和
在煙台、牛莊海關工作4年後,被調總税務司署6年,親受赫德的薰陶,光緒二十六年升為副税務司,調離總税務司署,先後在南昌、福州、廣州和江門海關工作,光緒三十二年升為税務司,先後擔任過騰越、廣州、天津、武漢等海關税務司,民國14~18年(1925~1929年),任江海關税務司。 [1] 

梅樂和事蹟

民國15年,國民革命軍發展,梅樂和為穩定員工,命令華員不得捲入帶有“政治色彩”的行動,嗣後又不準組織工會,不準干涉海關行政。民國16年3月,上海工人武裝起義成功,梅樂和挽請社會名流虞洽卿引見蔣介石總司令,表示願襄助籌款,發行二·五庫券;蔣氏承諾支持海關。4月,先後謁前敵總指揮白崇禧和財政部長宋子文,要求維護海關體制。是年春,政府徵收附加税,洋商和領事反對,梅樂和一反總税務司安格聯拒絕代徵的做法,堅持按章辦事。梅樂和博得政府信任,但惹怒了領事,他們欲奪取江海關的管理權。梅樂和遊説洋商會,取得洋商的理解,他們認為海關確為國家信用和內外貿易的要害部門,不支持奪權,才作罷。
民國17年,南京政府曾先後任梅樂和為副總税務司,領袖税務司、南方總税務司。迄代總税務司易紈土辭職,才於民國18年就任總税務司,兼管債賠款項的職務。接任後,立即去南京,向中央政府詳述維護海關固有制度的重要,同時提出培訓華員,以備日後代替洋員管理海關的意見,既得政府的信任,又避免輿論的非難。民國21年,英皇喬治五世念其處理中國海關有功,賜以勳爵。民國26年,抗日戰爭開始,梅樂和告誡各地税務司要有應變能力,除涉及主權外,要避免發生不幸事件。各關請示如遇日本軍方提出強制性要求,怎樣處理時梅樂和批覆:沒有必要引起摩擦;對日方要挾時,則以國際條約與之周旋;對華員開展護關運動,密令趁機遣散半數税警。民國30年,太平洋戰爭發生,梅樂和被日方拘禁。民國32年獲釋後去重慶,復任總税務司,同年5月退休回英。1959年逝世。 [1] 
參考資料
  • 1.    陳正恭主編;《上海海關志》編委會編,上海海關志,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7,第5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