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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

鎖定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是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
所屬部門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梅州市梅縣區
現任領導
張雲龍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草擬地方性教育規章制度或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訂分管範圍的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指導性計劃,並協調、組織指導實施工作。
3、指導、協調各鎮、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指導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
4、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管理範圍內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規定,具體安排縣級財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分配工作。
5、指導管理範圍內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衞生、美育、國防教育、勤工儉學、教學裝備工作,規劃、指導有關的學歷教育考試。
6、負責高中、初中、小學的招生計劃制訂和招生錄取工作,參與職中、成人中專招生計劃的制訂和招生錄取的監控工作,研究提出高等、中等師範畢業生就業方案建設,負責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百、千、萬”工程工作,負責組織和審批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7、組織和指導管理範圍內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學研究和教育改革,徵訂發行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負責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分管範圍的教育管理信息、統計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系統的工資、福利、職評、職務晉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做好本系統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治安保衞、違紀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協調做好師生的法紀宣傳教育工作。
9、規劃和指導管理範圍內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
10、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
11、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1]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人事股
1、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全縣中小學校人事管理,教職工政治思想工作;
2、指導學校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
3、負責貫徹《教師資格條例》有關工作,組織並指導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4、協助做好本系統離休幹部管理,管理機關和全縣中小學退休幹部工作,管理機關和全縣中小學教職工人事檔案;
5、負責中小學教師人員編制方案的擬訂報送工作,負責全縣教職工的調配工作;
6、負責教育局機關中層幹部和全縣鎮級中心小學,初級中學校級領導幹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和報批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做好完全中學校級領導考核、考察工作。
保健所:
一、協助教育行政部門規劃、部署學校衞生工作。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實施學校衞生工作。
二、調查研究全縣中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
1、負責學生的健康體檢,做好本地區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工作。
2、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做好資料統計分析和積累工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有關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3、根據學生健康狀況和發育水平,提出干預措施,指導學校衞生保健工作。
三、開展和指導中小學生常見疾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
1、開展對近視眼、齲齒、沙眼等學校常見疾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傳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3、對在體檢中發現有器質性疾病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轉診工作;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要及時向學校提出處理意見。
四、幫助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和諮詢,普及衞生保健知識,提高學生的衞生素養和自我保健能力。
五、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中小學衞生技術人員的培訓計劃,負責對中小學衞生技術人員和健康教育課教師進行培訓和業務指導。
辦公室: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和基本任務:參與政務、管理事務、搞好服務。
1、會務工作。負責安排、準備和組織各類會議。
2、公文處理工作。包括公文的收發、起草、審核把關和印製。
3、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辦公室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提案、建議分轉給有關職能部門處理,及時進行催辦,最後進行審核把關。
4、綜合協調工作。收集掌握上級方針政策和本機關、本單位決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處理協調好各部門間的工作,撰寫有關全局性的材料,辦好《梅縣教育簡報》。
5、信息管理工作。搞好信息的收集、傳遞、處理、上送和反饋工作,方便領導科學決策。
6、督查工作。對領導層的重大決策或重大部署、重大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催促辦理。對領導直接交辦的督辦任務督查辦理。
7、調查研究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查研究。
8、值班工作和清潔綠化工作。負責本局安全保衞、清潔衞生和環境綠化工作。
9、印章管理工作。負責局印章的管理、使用。
10、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各類綜合檔案資料的管理,搞好綜合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有效利用。
11、機要、保密工作。負責有關文件、材料、信息的保密工作。
12、接待工作。接待上級、同級、下級領導及因其他業務工作來訪的人員活動。
13、後勤服務工作。搞好全局後勤服務工作,為局領導搞好服務。
14、信訪工作。辦理人民羣眾的信件,接待來反映問題的人民羣眾。
15、車輛管理。負責本局車輛的管理、使用。
16、語委辦工作。負責縣語委辦日常工作。
繼教中心:
1、負責制訂全縣中小學繼續教育計劃和配套政策;
2、負責縣級教師繼續教育基地建設;
3、組織實施繼續教育計劃和日常管理;
4、負責組織或協助組織各項繼教培訓工作;
5、協助做好“百、千、萬”人才工程的實施和校長培訓工作;
6、協助組織教師高一層次學歷或第二學歷的進修。
體衞股:
1、負責分管範圍的中小學校落實體育鍛煉工作條例和體育鍛煉標準。
2、制訂實施計劃和指導、管理學校體育、衞生健康教育工作。
3、做好器材的徵購發行和管理使用。
4、組織全縣各項體育比賽和文藝調演工作,組織各運動隊伍和文藝隊伍進行集訓,參加上級的各項比賽。
5、督促、指導學校體育場地的標準化建設。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校貫徹落實《兩個條例》的檢查評估工作。
內審室: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局的有關規定,制定內部審計制度;
2、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局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和指導本部門的審計人員依法開展審計工作,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
4、負責對所屬學校(幼兒園)的校長(園長)離任後的經濟責任審計;
5、負責對本單位和所屬學校(幼兒園)經費收入支出情況、預算執行和決算、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建設和修繕工程項目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調查和監督;並向本單位領導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6、認真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信息中心:
1、研究制定全縣中小學校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教育信息化的研究和業務培訓;
2、負責全縣中小學校教育網站、教育系統內部網、現代遠程教育網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
3、負責梅縣教育網站的頁面製作及錄製、播放教育新聞和教育專題;
4、管理和指導中小學多媒體應用與學科教學整合,組織相關教學研究活動;
5、負責全縣中小學校信息技術人員及辦公自動化終端設備管理員的管理和培訓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招生辦:
1、組織實施教育部、省教育廳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管理工作規定,宣傳貫徹招生政策法規。
2、組織和管理普通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等報名和考試工作。
3、建立普通高考、中考考生電子檔案。
4、組織普通高考考生身體檢查。
5、抓好定點考場設施、設備建設。
6、抓好普通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考風考紀的宣傳教育工作。
7、組織和指導考生填報高考、中考志願。
8、完善保密室設施設備,切實做好試題、試卷的保密、運送工作。
9、做好普通高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各項數據的統計工作。
10、建立全縣考生紙質檔案。
教儀站:
1、負責規劃、協調、配備、管理全縣中小學現代教育技術裝備和實驗室、各種功能室、圖書室(館)建設工作;
2、負責擬定各級各類學校計算機的配備和電化教育硬件的裝備方案,實施現代遠程教育的建設工作;
3、負責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建設和各類功能教室的配備、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與指導工作;
4、負責擬定中小學實驗室教師及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及培訓工作;
5、負責制訂中小學學具的供配標準;
6、負責組織實驗教學、電化教學、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業務指導和工作檢查,做好基本情況的統計工作;
7、組織教育軟件的編制、審查、推廣工作等。
計財股:
1、負責管理範圍內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管理工作,並監督執行;
3、負責縣級財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具體分配工作;
4、指導本系統的基建工作和學校經費的財務管理;
5、負責分管範圍內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德育股:
德育股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園)綜治安全工作,督促、抓好全縣各類學校(園)安全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縣各類學校(園)校園內羣體性事件、不穩定因素排查、調處及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與協調工作;指導全縣各類學校(園)開展國防教育、應急避險演練等工作;負責全縣各類學校(園)的普法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對師生違反治安條例、涉法事件調處工作,督促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執行情況;協調處理相關事件。
勤工辦: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有關校辦企業,勤工儉學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和指導學校勤工儉學工作的開展,檢查校辦廠,場接納學生勞動教育情況。
2、制定中,初等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的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校辦企業的體制改革。
3、組織中,初等學校學生用品的統籌管理和生產,供應工作,建立和規範教育服務保障體系,探索和制定教育市場導入機制的相關制度。
4、負責中,初等學校校辦企業勞動安全,衞生,財務及收益分配的監督檢查,於及校辦企業的認證工作。
5、組織校辦企業,勤工儉學的經驗交流,開展產品交流,推動經濟技術合作。
6、組織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對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先進單位與個人進行表彰。
7、負責中,初等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情況的統計,彙總和分析工作。
8、主動與計劃,經貿,財政,税務,工商,物價,勞動,人事等有關部門和有關行業溝通理順關係,參加有關會議和行業活動,及時通報信息,幫助校辦企業解決問題。
職成股:
一、工作職責:
1、指導、協調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學工作,制定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師資培訓計劃;2、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和在職職工的崗位培訓、教育、指導、管理工作;3、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和社會文化教育工作;4、負責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和組織實施“燎原計劃”工作;5、承擔縣成人教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職能範圍:除基本職責外,受理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機構申報事宜
(一)、受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二)、受理範圍
在梅縣區域內,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活動的社會組織或個人。
(三)、申報人資格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申報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贈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五)審核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審核舉辦者資格、申報材料等,通過審核的,報審批機關審批辦證。
幼教辦:
1、貫徹幼教方針政策,擬訂幼教規章制度和幼教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承擔對幼兒園的業務領導,制訂相關標準,對各級各類幼兒園實行分類定級管理。
3、向有關部門提出對幼兒園收費標準的意見。
4、負責各類幼兒園申辦、登記項目變更及定期複核審驗工作。
5、指導幼兒教育教研、科研工作。
6、培養和培訓各類幼兒園的園長、教師。
督導室:
1、執行教育督導規定,履行教育督導職權,負責對全縣範圍的教育機構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進行檢查。
2、對下級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3、對全縣“兩基”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查;
4、對全縣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檢查,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實現;
5、制定全縣學校創建等級學校工作規劃,並進行創建指導、評估驗收工作;
6、指導各學校進行督導理論研究工作;
7、承辦領導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育股:
指導基礎教育各級各類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等,指導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和校園文化建設。 [2]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領導班子

張雲龍:梅縣區教育工委書記,區教育系統黨委書記,區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3] 

梅州市梅縣區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