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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平
(福建日報社原總編輯、社務委員會委員)
鎖定
- 中文名
- 梁建平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59年3月
- 出生地
- 福建雲霄
梁建平人物履歷
1975年06月至1978年12月,任福建省雲霄縣莆美公社林場插隊知青;
1978年12月至1984年10月,任福建日報社新聞幹部;
1984年10月至1997年08月,歷任福建日報社駐龍巖、漳州記者站副站長,福建日報社總編辦副主任,福建日報社政文編輯室副主任、主任,福建日報社總編輯助理,福建日報社機動採編部主任(其間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在三明永安市掛職任市委副書記);
1997年08月至1997年12月,任福建日報社總編輯助理(正處級);
1997年12月至2002年08月,任福建日報社編委會委員、副總編輯;
2002年08月至2008年10月,任福建日報報業集團黨組副書記、福建日報社副總編輯、社務委員會委員;
2008年10月至2009年07月,任福建日報社常務副總編輯、社務委員會委員,福建日報報業集團黨組副書記;
2009年07月至2019年03月,任福建日報社總編輯、社務委員會委員,福建日報報業集團黨組副書記;
梁建平人物事件
梁建平違紀被查
梁建平立案審查
2020年1月18日,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福建日報社原總編輯、社務委員會委員,福建日報報業集團黨組原副書記梁建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建平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黨性原則缺失,對抗組織審查;接受他人請託,在幹部職務調整工作中違規為親屬謀取利益;為官不廉,在執行公務中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收受他人財物。
梁建平同志的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鑑於梁建平同志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好,且其大部分違紀違法行為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前,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以從輕、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福建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福建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建平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退休待遇由事業三級職員降至事業六級職員;終止其福建省第十次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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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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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福建日報社原總編輯梁建平同志配合審查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引用日期2019-08-20]
- 2. 梁建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引用日期2020-01-18]
- 3. 福建日報社原總編輯梁建平同志主動投案,配合審查調查 .人民日報[引用日期2019-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