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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縣司法局

鎖定
桐柏縣司法局(司法局),是桐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桐柏縣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縣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 [2] 
現任桐柏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史煥嶺 [3] 
中文名
桐柏縣司法局
外文名
Tongbai County Bureau of Justice
辦公地址
桐柏縣城關鎮大禹路中段司法局辦公室 [2]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史煥嶺 [3] 
隸屬機構
桐柏縣人民政府

桐柏縣司法局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和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縣政府涉法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合法性審查,負責對以縣政府名義制發的重要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指導全縣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各級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推進全縣法律顧問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研究完善規範行政執法有關制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負責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責任。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六)負責擬訂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佈局全縣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扶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建設等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和警車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桐柏縣司法局機構設置

桐柏縣司法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和日常工作;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督促落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新聞發佈、政務信息公開、信息技術網絡建設和信訪等工作;負責計劃財務、車輛、國有資產後勤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二)政治處。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局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局的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開展全面依法治縣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製定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縣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劃,指導、督促依法治縣決策部署落實;負責組織開展法治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文件、文稿;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普法責任制落實,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指導全縣依法治理、法治創建及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四)法制與依法行政指導監督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負責縣政府涉法重大決策、重要事務、重要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政府規範性文件管理和備案審查工作,對違法或不適當的規範性文件進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銷建議;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申請;組織開展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考核評價工作;統籌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部署和報告制度;指導監督全縣各級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全縣依注行政考核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負責推進服務性行政執法建設,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考核評議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有關制度;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檢查;負責全縣各級政府和縣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協調解決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和行政執法中存在的爭議和問題;受理行政執法投訴,負責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指導人民團體、羣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加強“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和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相關工作。
(五)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股。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律師、法律顧問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資格的申報、律師執業證的申領;組織律師在職業務培訓和交流。管理和指導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申報公證員資格,申領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工作執照;組織公證員在職業務培訓和交流。
(六)法律援助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指導監督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承擔縣級法律援助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社會組織、法律援助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對不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機構和工作人員提出行政處罰建議;負責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規劃和公共法律服務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統籌和佈局全縣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
(七)基層工作和社區矯正管理股。指導和管理全縣司法所、基層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刑滿釋放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指導全縣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室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工作;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對象管理、教育和社會適應性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八)司法鑑定管理股。負責全縣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申報工作;指導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協調本行政區域內重大、複雜、疑難、爭議等司法鑑定事項,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司法鑑定活動進行監督。 [2] 

桐柏縣司法局派出機構

18個鄉鎮(產業集聚區)司法所為縣司法局在各鄉鎮(產業集聚區)的司法派出機構,分別是:桐柏縣司法局城關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城郊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回龍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黃崗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毛集司法所,相柏具司法局固縣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大河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朱莊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吳城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月河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淮源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新集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安棚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埠江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平氏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程灣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產業集聚區司法所、桐柏縣司法局化工產業集聚區司法所。 [2] 

桐柏縣司法局現任領導

桐柏縣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史煥嶺 [3] 

桐柏縣司法局工作指南

桐柏縣司法局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桐柏縣城關鎮大禹路中段司法局辦公室。
通訊地址:桐柏縣司法局辦公室。 [2] 

桐柏縣司法局辦公時間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至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2時30分至5時30分;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至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3時至6時。 [2] 

桐柏縣司法局地理位置

桐柏縣司法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