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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水利局

鎖定
桐城市水利局是桐城市人民政府的下設機構。
中文名
桐城市水利局
外文名
TongCheng Water Affairs Bureau

桐城市水利局內設機構

1.桐城市水利局下設辦公室 [1] 
2.行政許可科(水政水資源科)
3人事科
4財務科

桐城市水利局直屬機構

農田水利工程管理所、水利水保工程建設管理所、機電排灌管理所、防汛抗旱物資保障所、水政監察大隊、村鎮供水工程管理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牯牛背水庫管理處、境主廟水庫管理處

桐城市水利局機構職能

1、桐城市水利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安慶市水利局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水利工作的規範性文件;組織制定全市水利發展規劃,編制主要河流湖庫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本市水利財政資金的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計劃並實施。
2、桐城市水利局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和水能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擬定全市中長期供水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組織實施全市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發佈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村鎮供水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法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劃分,指導飲用水水資源保護盒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4、桐城市水利局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日常工作。協調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重要河流湖庫和重點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實際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5、桐城市水利局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督;擬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有關規範性文件;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和協調、仲裁水事糾紛。
6、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重點河流、湖庫跨鎮(街道)和縣界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管理市屬重點及跨鎮(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關工作,按照規定負責河道採砂管理工作。
7、桐城市水利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農田排灌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加強對村鎮供水工程行業管理。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服務體系建設。
8、 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定全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執法工作;組織全市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和定期公告;按規定負責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市水土保持重點防治區的工作。
9、 桐城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基本建設的行業管理。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規定,負責水工程技術標準、質量監督和水利建築市場的管理,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合同管理制。
10、 桐城市水利局負責各項水規費的收交、使用、監管;指導全市水利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和調運;負責全市水利科技工作;歸口管理水利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
11、桐城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水利行業職工隊伍建設、人才培訓、機構編制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水利系統職工職務任免、升級、考核、獎懲、調資、職稱、評聘、崗位設置與管理等組織人事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的計劃安排及其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利的經濟政策和財務制度。
12、桐城市水利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桐城市水利局領導班子

局長:汪和俊 [3] 

桐城市水利局所獲榮譽

2021年2月,被授予安徽省“全省水利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