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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宣言

鎖定
《柏林宣言》是由德國領導下的歐洲理事會所起草,於歐盟27個成員國的國家和政府首腦在慶祝《羅馬條約》簽署50年之際(2007年3月25日),由時任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默克爾,歐洲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歐洲議會議長珀特林在德國首都柏林聯合簽署的文件。《柏林宣言》的主要內容和目標:修訂一份新的歐盟條約,並使其從2009年6月歐洲議會換屆選舉之後生效。這份新的條約將取代由法國和荷蘭通過全民公決於2005年所否決的原有《歐盟憲法》。 [1] 
中文名
柏林宣言
外文名
Erklärung anlässlich des 50. Jahrestages der Unterzeichnung der Römischen Verträge
別    名
羅馬條約簽署五十年之際宣言

目錄

柏林宣言簡介

《柏林宣言》官方名稱:《羅馬條約簽署五十年之際宣言》(德語:Erklärung anlässlich des 50. Jahrestages der Unterzeichnung der Römischen Verträge)
宣言的第一部分回顧了歐盟50年來的歷史,歐洲共同體的價值。隨後提及並展望了歐盟今後的挑戰,尤其是針對恐怖主義、貧窮、能源和環保等問題上的對策。宣言最後重點重申了改革歐盟體制和運作方式的必要性。

柏林宣言過程

歐盟50週年慶典上的重頭戲《柏林宣言》經過了幾經修訂終於在23日出爐,歐盟各國領導人25日將共同發表這一宣言。儘管宣言中並沒有出現“憲法”字樣,但歐盟27國領導人承諾,在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結束歐盟制憲危機,使歐盟建立在“一個新的共同基礎之上”。
宣言説,“不斷地合乎時代要求地變革歐洲政治構成”是歐盟未來的責任,歐盟成員國的一致目標是“使歐洲的政治構成”到2009年6月“處於一個新的共同基礎之上”。
作為歐盟里程碑式的文件,《柏林宣言》經過了近3個月的準備,直到23日才最終定稿,是不同利益方平衡的產物。一週前,歐盟輪值主席國德國總理默克爾訪問波蘭,經過一番斡旋才獲得了波蘭政府對宣言的肯定。而將於2009年上半年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捷克到最後階段仍然對宣言的產生和內容提出強烈批評。直到23日,默克爾還與捷克領導人通電話協調立場。捷克政府則強調,宣言“沒有使用憲法字眼”以及“2009年時間點並不意味着屆時必須達成某個新協議”。
為避免對有爭議的《歐盟憲法條約》展開爭吵,從而拖累整個歐盟改革,放棄使用“憲法”字樣不失為務實的選擇。同時,採用了更為成員國接受的“共同基礎”提法,並不意味着德國放棄《歐盟憲法條約》的改革目標。
德國政府官員23日説,《柏林宣言》中不提“憲法”字樣,目的是將各成員國在《歐盟憲法條約》上的分歧放到今年6月底的歐盟峯會上解決。歐盟峯會將尋求通過一個“路線圖”計劃,目標是在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通過新的《歐盟憲法條約》。
德國媒體普遍認為,《柏林宣言》確立的“共同基礎”這一目標無疑將給新的《歐盟憲法條約》談判注入動力,並有可能指出一條走出歐盟憲法危機之路。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措辭意味着:兩年前遭到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決否定的《歐盟憲法條約》必須加以修訂,歐盟要創新確立一個“共同基礎”,可能意味着要通過一個《基礎條約》以挽救《歐盟憲法條約》的實質內容。
無論什麼形式的“共同基礎”,要在2009年6月生效必須得到所有27個成員國的批准。根據經驗,這一過程至少要18個月。這意味着,有關《歐盟憲法條約》的談判必須在今年年底前結束。盧森堡首相容克近日也表示,希望今年年底前完成新的《歐盟憲法條約》文本的談判。他同時呼籲,將這份文件命名為《歐洲基礎條約》。
《柏林宣言》為歐盟走出制憲危機邁出了第一步,為歐盟政治一體化發出了積極信號。正如德國《法蘭克福匯報》所言,“有一點毫無疑問:一個人只要看到了歐盟50年的成就和未來任務,就很難低估歐洲一體化或者認為歐盟已經走到了盡頭”。

柏林宣言各方反應

在歐盟內部,各成員國大多對《柏林宣言》表示了謹慎的樂觀,但都意識到宣言沒有提到“憲法”二字。《歐盟憲法》被法國和荷蘭否決之後,《柏林宣言》的主要意義在於打破目前的《歐盟憲法》僵局,使得歐盟的體制能夠得以完善而更好的運作。捷克總統瓦茨拉夫·克勞斯內克表示:《柏林宣言》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條約,只是對歐盟在立憲方面制定了一個日程表。波蘭總統萊赫·卡欽斯基更是認為新條約在2009年生效是“不現實的”。俄羅斯總統普京表示“俄羅斯文化與精神是歐洲文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時聲明俄羅斯將致力於發展和歐盟的夥伴關係,而不會在可預見的將來加入歐盟。梵蒂岡教皇本篤十六世對《柏林宣言》提出了批評,他認為歐盟各國疏忽了基督教這個歐洲認知的一個重要元素。
參考資料
  • 1.    世界歷史名詞審定委員會編.世界歷史名詞.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1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