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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水利局

鎖定
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監督檢查,推進全市水利行業依法行政工作,擬訂有關市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
中文名
枝江市水利局
地    點
枝江市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枝江市水利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發展及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指導鎮(街道)區域和流域水利規劃工作。
(三)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照規定權限,審批、核准全市水利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提出國家下達我市和市級財政性水利投資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和運營市直水利國有資產。
(四)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和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全市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指導、組織、協調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 [1] 
(五)負責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協調城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
(六)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江河、湖泊、水庫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按照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八)負責全市水資源監測,組織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
(九)指導、組織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主管全市河道、水庫、湖泊、分洪區、蓄洪區、滯洪區水利工作,指導市內江河湖庫的治理和開發,指導、組織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市河道採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按規定權限,負責有關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和報批工作,監督實施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一)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協調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和實施水能資源規劃編制、設計審查、建設監管、水庫防汛調度等方面的工作。指導、組織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三)負責市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全市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水利規費徵收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四)開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利水電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工作。
(十五)加強為企業、項目建設提供服務的職責。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枝江市水利局機關管理制度

局機關各股室:
為了切實加強機關管理,規範機關工作人員(含抽調和跟班學習人員,下同)的行為,努力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推進廉政勤政,建設學習型、節約型機關,特制定本制度,自2010年1月10日起實行。
一、學習制度
一明確學習方法。每個機關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按照局黨組統一部署完成學習內容,堅持集中學習與分散自學相結合的方法,集中學習每月不少於一次,由局機關制定學習計劃統一組織學習。
二強化學習紀律。凡集中學習期間,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準請假,按規定時間參加學習,由人事監察股進行登記,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學習的,必須經主管機關負責人批准,否則作缺席處理。
三提高學習效果。局機關全體工作人員要做到學習計劃與學習效果的統一,全年學習筆記不少於15000字,局黨組成員及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班子成員全年至少有1篇調研報告,人事監察股每年至少抽查2次學習筆記,每季度組織一次學習交流。
二、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要按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
2、實行上班簽到制和工作公示制。機關工作人員每天上午8:00前在四樓辦公室簽到,嚴禁他人代簽。凡未按時簽到的視為遲到處理。工作人員離開機關外出,須自覺填寫去向,局統一安排的開會、出差和經局同意的病事假由辦公室負責填寫去向。簽到及去向公示情況由局辦公室每天一登記,每月一公佈。不簽到者或不填寫去向的,視為曠工處理。辦公室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上班工作人員進行抽查,並及時給予通報。
3、嚴格實行請、銷假制度。機關工作人員因事、因病必須事先請假。班子成員以上幹部請假必須報經局長批准,股長請假由分管領導批准,並報分管機關負責人。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內由各股室負責人批准,1天內由分管領導批准,1天以上由局長審批。凡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為曠工,曠工按國家規定處理。局黨組成員、防辦副主任要加強對所管股室人員的管理。
4、加強值班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節假日和汛期值班安排,堅守崗位,搞好上傳下達,在帶班領導的帶領下處置突發事件,並及時向總領班領導報告。要認真、仔細、準確地填寫值班日誌,嚴格交接班手續。
5、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崗,局辦公室不定期進行抽查。
6、加強工作計劃性。一般每月月底或下月初,召開一次局務會議,各股室報告上月工作完成情況以及未完成工作,並對下月工作進行安排。由局辦公室形成會議紀要下發到班子成員、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各股室要有計劃安排工作,同時要做好應急處置準備。
7、強化督辦、檢查制度。強化督辦機制,通過分管領導督辦、辦公室登記督辦、會議督辦、主要領導督辦、通報督辦等方式對安排的工作進行督辦、檢查。並建立差錯登記制。
8、推行首問負責制。首問誰、誰負責。第一接訪、接電話者按照工作內容及時向分管領導報告。對所接事項或電話要落實,辦理要有結果。對未及時報告或推諉塞責的,追究相應責任。
為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市水利局(含防辦)財務管理要嚴格執行《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規定》,市水政監察大隊的財務管理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定》。
二、鑑於市水利局、市防辦、市水政監察大隊合署辦公的實際情況,三個單位財務實行統一管理。
三、嚴格經費預算管理。市水利局、市防辦、市水政監察大隊要嚴格執行市財政部門批准的年度經費預算和追加預算計劃,做到增收節支,略有節餘。
四、規範開支審批程序。1、開支申報。包乾經費支出須先報分管業務領導批准。其他支出須書面向財務審計股申報,財務股提出是否支出意見後,10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審計的副局長商局長簽字同意後支出;10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的經局務會議研究同意後支出。2、報銷審批。開支報銷先由股長和經辦人簽字後,送分管業務的副局長(黨組成員、副主任)審核,報分管財務審計的副局長審批後報銷入帳。
五、嚴格控制招待費用。招待費實行“總額包乾,分月控制,超額不報,節餘滾存”的辦法管理。包乾基數為:辦公室每年1.8萬元,防辦每年1.2萬元,財務審計股每年1.2萬元,水庫堤防股每年1.2萬元,水政水資源股(含水政監察大隊)每年1.2萬元,長江禁採專項經費3萬元,規劃建設股每年1.2萬元,人事監察股每年1.2萬元,工會(含羣團、老幹、人大、政協。不含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用餐)每年1萬元,主任科員每年每人包乾經費3000元。包乾經費的50%在局機關食堂就餐。報銷招待費必須有附件,有接待理由,有接待人員。局、防辦除兼任建辦負責人的班子成員外,每年每人包乾經費6000元/人、年,各股室和個人包乾的招待費可在財務室先借支1000元現金,用於日常結賬,招待費實行隨時發生,隨時結賬,不準簽單(在食堂進餐除外)。若違反規定簽單,一律由簽單者個人負責結賬。包乾經費由財務股實行台帳管理,一月一公佈,分月控制,年終結算,超支不報,結餘留轉下年。對於包乾經費以外的其它招待費用,由局長先行審批同意後,指定專人簽單。
包乾經費使用範圍:按照股室職責和人員分工職責對口,主要用於枝江市範圍內的日常工作接待(不含副處級以上領導及鄉鎮、市直一級單位的主要領導的工作接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