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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霖

(美國華人經濟學家)

鎖定
林霖(1905~1970), 1905年生於梅縣。1926年畢業於大夏大學商學系,1930年考取公費中山獎學金留學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次年6月獲該校經濟學碩士,續於1934年12月獲經濟學博士。1935年至1937年間在華府著名智庫布魯金斯研究院擔任研究員。抗戰爆發後,1938年在紐約任中國國民黨中宣部國際宣傳處駐北美辦事處研究組專員、主任(Research Directorof Chinese News Service)。1944~1947年轉墨西哥任該地辦事處專員。1947年回國,任中國國民黨宣傳部秘書,次年在中央大學兼課;1949年1月應聘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並移居台灣,後出任經濟系主任及研究所所長,台大夜間部主任,1967年8月任法學院院長。1970年2 月在任內過世。
在台大期間,主講《貨幣銀行學》等課程,從事國際貨幣制度與清算原理等研究,曾在美國經濟學會(AEA)頂級期刊《美國經濟評論》發表多篇論文。1983年台北長河出版社出版《林霖先生文集》。 [1] 
中文名
林霖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梅縣
出生日期
1905年
逝世日期
1970年
畢業院校
大夏大學

目錄

林霖人物生平

林霖(1905—1970),廣東梅縣人,1926年畢業於大夏大學商學院,1930年留學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1931年6月獲該校經濟學碩士學位,1934年12月獲該校經濟學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題為《聯邦儲備貨幣》(FederalReserveCurrency)。1935—1937年,他擔任布魯金斯研究院研究員,1938年赴紐約就任紐約中國經濟社會諮詢委員會研究員,次年轉任中國國民黨宣傳部國際宣傳處駐北美辦事處研究組專員,不久調升主任。1947年6月他奉召返國,擔任中國國民黨宣傳部秘書。1949年1月,林霖應聘為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直到1970年在任內逝世。
林霖早期的學術研究傑出。他的《定期存款是貨幣嗎?》(AreTimesDepositsMoney?)一文發表在《美國經濟評論》第27卷第1期(1937年3月)上。此文對貨幣理論貢獻較大。該刊同期還刊登了林霖撰寫的僅有兩頁的短文 《格雷厄姆教授關於儲備貨幣及百分百貨幣的提議》(ProfessorGraham onReserveMoneyandTheOneHundredPercentProposal)。
1929—1933年經濟大蕭條,引起美國銀行體系、貨幣體系以及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權力的變革。LauchlinCurries便是其中積極為改革建言獻策的專家之一。他是一名貨幣交換媒介論者,認為只有那些作為商品交換媒介的替代物才是貨幣。他在《貨幣供給與調控》一文中,將貨幣直接等價於“支付手段”,認為貨幣只包括現金和經過調整後的活期存款。在此基礎上,他採用1929—1933年的一系列數據,得出了貨幣供給與貨幣借貸之間沒有關係的結論,並提出了一個改革措施——取消所有定期存款準備金。
林霖在 《定期存款是貨幣嗎?》一文中,對 LauchlinCurries的貨幣定義及其改革措施提出了質疑。他從現代銀行和金融體系的角度,通過理論證明和數據列舉,重新定義貨幣,將定期存款納入貨幣供給體系之中。他認為,截至1932年,部分定期存款是可以隨時支取的,應該如同活期存款一樣,屬於貨幣。而且,定期存款是銀行間及銀行內存款的複製品或互補品。他構建了一個簡易模型進行推理、論證,通過比較定期存款與活期存款、政府債券的異同,明確了定期存款應包含在貨幣供給之中,並且提出了定期存款準備金應與活期存款準備金要求相同的建議。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