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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

(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市場稽查專員)

鎖定
林林,曾任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場稽查專員。
2024年4月,經六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六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2] 
中文名
林林
國    籍
中國

林林人物履歷

曾任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場稽查專員。

林林人物事件

林林違紀被查

2024年1月,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市場稽查專員林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六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林林依法雙開

2024年4月,經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紀委監委對六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市場稽查專員林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主動要求管理服務對象安排吃請;紀法意識淡薄,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食品藥品檢查、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設備招標採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賄賂。
林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六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林開除黨籍處分;由六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