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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彥

鎖定
林朗彥,男,香港眾志前主席。 [1] 
2017年8月15日,因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一案被宣佈改判,法官最終裁定,林朗彥被判囚13個月 [2]  。2019年8月30日下午,黃之鋒被起訴,案件於香港東區法院審理。林朗彥亦一同被控。林朗彥亦在被告之列,卻未在法庭上出現。控方透露林朗彥之前並未有任何擔保,亦未知將會被控,28日離開了香港 [1]  。2020年7月6日,林朗彥否認煽惑他人蔘加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 [3]  。11月23日上午,林朗彥涉非法集結案開庭,庭上承認控罪 [4]  。12月2日下午,據海外網報道: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5-6] 
2023年7月5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全港多區拘捕林朗彥在內的4人,他們涉嫌於網購平台支援海外通緝犯。 [11] 
中文名
林朗彥
國    籍
中國

林朗彥人物生平

香港眾志前主席。

林朗彥人物事件

林朗彥佔中事件

2017年1月11日晨,香港警方就2016年由香港反對派煽動發起的“‘佔領西環’中聯辦抗命行動”拘捕7名參與者,其中包括“香港眾志”成員林淳軒及林朗彥等。 [2] 
2017年8月15日,因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一案被宣佈改判,法官最終裁定,林朗彥被判囚13個月。 [7] 
2019年8月30日下午,黃之鋒被起訴,案件於香港東區法院審理。林朗彥亦一同被控。林朗彥亦在被告之列,卻未在法庭上出現。控方透露林朗彥之前並未有任何擔保,亦未知將會被控,28日離開了香港。 [1] 

林朗彥被拘捕

2019年9月3日,林朗彥剛在香港機場入境時被海關帶走,警方將以“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將其拘捕。 [8] 
2020年7月6日,林朗彥否認煽惑他人蔘加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林朗彥將於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以及進行判刑。 [3] 

林朗彥開庭審理

2020年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他們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周及林均承認所有控罪 [4]  。案件將押後至12月2日下午宣判。 [9] 

林朗彥案件宣判

2020年12月2日下午,據海外網報道: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林朗彥等涉非法集結案宣判,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5-6] 
2021年2月23日,據環球網報道: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法官在庭上宣佈林朗彥和周庭此的上訴案將轉往上訴庭處理,兩人隨後決定撤銷保釋申請。 [10] 

林朗彥再次被拘

2023年7月5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全港多區拘捕亂港組織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在內的4人,他們涉嫌於網購平台支援海外通緝犯。 [1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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