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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孝澤

鎖定
林孝澤(1089—1171),字世傅,宋興化軍莆田(今福建莆田)人。林孝淵弟。登宣和六年(1124)沈晦榜進士第,授福清(今屬福建)縣丞。敏於為政,既清且惠,其嚴不可犯。後升任南康(今屬江西)知軍,提舉廣東市舶。隆興二年(1164),以左朝請郎知漳州(今屬福建)。乾道二年(1166),遷提點廣東刑獄,力辭。除直秘閣,予祠。以老,不欲勞之。乾道七年(1171)卒,年八十三。 [1] 
中文名
林孝澤
主要成就
提舉廣東市舶
出生地
莆田
性    別

目錄

林孝澤政績

《正德福州府志》載:“宣和(1119—1125)中,嘗攝福清(縣)丞,敏於為政,既清且惠,其嚴不可犯。”
《興化府志》雲:“有番嫗蒲,持珍異以賂禁掖,為子求官;中人助之,(林)孝澤曰:‘他日三佛齊以非時請入貢,明主猶謝遣之,今以一賈婦,使朝廷廢二百年互市成法,可乎?’上書力爭,固持不遣。” 説的是他擔任廣東市舶司提舉,負責對外貿易事務。有個外國商婦蒲氏,其兒子所販賣的貨物,因違反朝廷的貿易法而被扣押。於是拿着海外奇異珍寶賄賂宮官,為兒子求情,企圖打破朝廷的有關禁令,並得到了皇帝侍從的幫助。林孝澤説:“過去三佛齋國(印尼蘇門答臘古國)因不按規定時間前來請求進貢,清明的君主尚且謝絕,並遣送使臣回國。如今因一位商婦,要使朝廷廢棄已實行二百年的往來貿易成法,怎麼可以呢?”於是向朝廷上書力爭,堅持不予放行。
後來,轉任廣東轉運司判官,協助轉運使處理一路(省)財賦,以及督察地方官吏事務。郡縣官員因貪贖失職而被解除職務者有數十人,可見其治吏之嚴正。
《漳州府志》載:“(林)孝澤至州,值邊戍還家,索添支錢,噪堂下。(林)孝澤曰:‘若輩脅太守,欲反耶?太守可殺,添支不可強取。’令還回營,置為首者一二於法。遂皆帖服。(林)孝澤居官清介,物無所取,雖官燭不以私用。人信其廉。” 説的是他在漳州知州任上,一日傍晚,視事完畢回住所。屬吏拿着火燭送到室內,林孝澤説:“這是官府使用的火燭,怎麼可以用在私室?” 急命拿走。《八閩通志》讚道:“清介特甚,至不用官燭於私室。” [1] 

林孝澤評價

南宋名家楊萬里稱讚他:為人居官廉潔如水似玉,清風令人肅然起敬。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