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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鎖定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和中國證監會批准,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發起設立的全國性綜合類證券公司,註冊地為北京市,註冊資本323244.552萬元人民幣。
2021年4月27日,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其全國工人先鋒號。 [2] 
公司名稱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
Dongxing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李娟 [5] 
總部地點
北京市
經營範圍
全國性綜合類證券
員工數
2701 人 [5] 
註冊資本
323244.552萬元人民幣 [5] 
合作伙伴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規模

作為股份制證券公司,東興證券股東實力雄厚。大股東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國有大型金融企業,註冊資本100億元人民幣,在全國各地均設有分支機構;股東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國有大型上市公司;股東上海大盛資產有限公司是上海市政府下屬的國有獨資綜合性投資控股公司。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理念

作為國有證券公司,東興證券秉承"誠信、專業、創新"的經營理念,奉行以嚴格的風險控制為前提、以合理的投資收益為目標的穩健的經營策略,建立科學、嚴謹、高效的業務流程和風險管控體系,精心打造結構優化、素質精良的專業化人才隊伍,始終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為客户、股東和員工創造價值最大化,努力成為品牌領先、能力突出、業績優良、特色鮮明的現代金融服務企業。
東興證券經紀業務形成了實體經紀業務和虛擬經紀業務雙軌發展、有效互動的模式,是公司重要的基礎業務之一。公司業務範圍包括證券代理買賣、代理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代保管、鑑證、代理登記開户、證券投資諮詢及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等。
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福州、武漢、杭州、成都、南京、南昌、南寧等中心城市設立了48家經營機構,形成了市場範圍與服務輻射全國的經紀業務網絡。公司為客户提供多種安全、方便、快捷的委託方式,包括櫃枱委託、磁卡委託、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網上交易和手機炒股等。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2009年7月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從事受託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可以從事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東興證券標語 東興證券標語
東興期貨有限責任公司是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資收購蓬達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基礎上設立。公司註冊資本10800萬元,擁有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為客户代理國內所有商品期貨的交易。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業務

自從公司組建以來,投入巨大支持重點發展投資銀行業務,為廣大客户提供新股發行與承銷、再融資、併購整合、財務諮詢等多方面的投行業務,作為首批創業板上市的28家之一“探路者”的保薦商,東興證券在投行業務發展迅速,2011年上半年保薦承銷的“亞太科技”和“東寶生物”,在二級市場環境低迷的情況下,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尤其是“亞太科技”的首發,實際募集資金高達16億元,超募資金高達207.5%,進一步見證了東興投行的保薦實力。
東興證券投行部人力資源出眾,擁有多名在業界享有聲譽的金牌保代,如李民、楊志、馬樂、朵莎等等。東興證券投行部近兩年的目標是發展成為擁有130名 [6]  的保薦代表人和200名左右的高素質員工隊伍,成為新型投行和精品投行的典範。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榮譽

2020年1月11日,東興證券位列“2019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榜單”第415位。 [1] 
2021年4月27日,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其全國工人先鋒號。 [2] 
2021年5月,入選首批證券公司“白名單”。 [3] 

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事件

2023年4月21日消息,*ST澤達晚間分別發佈公告表示,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公司將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上交所啓動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流程,向公司發出擬終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書,並將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終止上市決定。涉及其中的東興證券最新公告稱,對澤達易盛案造成的負面影響向社會公眾及投資者深表歉意。 [4] 
2023年12月6日,上海金融法院官微發佈公告稱,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全體原告投資者訴被告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應應嵐、劉雪松、王曉亮、雷志鋒、姜亞莉、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曉莉、陶晨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各方於2023年12月5日簽署調解協議草案。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於同日向本院提交製作調解書的申請。本院經初步審查認為,調解協議草案不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背公序良俗以及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等情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八條、十九條、二十條的規定,本院依法向全體原告發出通知。本院定於2023年12月12日9:30在上海金融法院第一法庭召開調解協議草案聽證會。 [7] 
2023年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對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代表全體原告投資者訴被告澤達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應、應嵐、劉雪松、王曉亮、雷志鋒、姜亞莉、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曉莉、陶晨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一案作出民事調解書,現已生效。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