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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窗事犯

(漢語成語)

鎖定
東窗事犯,是漢語的一則成語,出自元·劉一清《錢塘遺事·東窗事發》。 [1-2] 
這則成語比喻不可告人的秘密已徹底敗露。其本身結構為主謂式,在句子中可充當謂語,含貶義。 [1-3] 
中文名
東窗事犯
拼    音
dōng chuāng shì fàn
近義詞
露出馬腳東窗事發
反義詞
秘而不宣
出    處
《錢塘遺事·東窗事發》
語法功能
作謂語

東窗事犯成語出處

秦檜欲殺岳飛,於東窗下謀。其妻王夫人曰:“擒虎易,放虎難。”其意遂決。後檜遊西湖,舟中得疾,見一人披髮,厲聲曰:“當誤國害民,我已訴於天,得請於帝矣。”檜死。未幾,子熹亦死。夫人思亡,設釀,方士伏章,見蠢荷鐵枷,因問秦太師所在,熹曰:“吾父見在酆都。”方士如言而往,果見檜與万俟俱荷鐵枷,備受諸苦。檜曰:“可煩傳與夫人,東窗事發矣!”(元·劉一清《錢塘遺事·東窗事發》) [3]  [4] 
後人據此提煉出“東窗事犯”這一成語。

東窗事犯成語故事

秦檜是南宋時臭名昭著的奸臣。他老奸巨猾,心狠手辣,誰敢反對他,他就捏造罪名,輕則將其逮捕下獄,重則將其殺頭處死,被他陷害的忠臣良將不知有多少。抗金英雄岳飛就是被他用“莫須有”的罪名害死的。
南宋時期,朝廷政務日益衰落。北方的金兀朮趁機大舉進攻中原,侵佔了宋朝不少領地。在這危急的時刻,岳飛率領岳家軍對金兵進行了頑強的抵抗。岳家軍英勇善戰,連連取勝,有一次差點活捉金兀朮。可是秦檜卻不同意抵抗金兵,而主張議和。他抓住宋高宗懦弱膽小、優柔寡斷的弱點,竭力宣揚議和的好處。
宋高宗終於同意議和了,可是許多大臣和將領都不同意,岳飛也多次上書,要求抵抗金兵。秦檜要想議和,就要把岳飛除掉。可是岳飛在百姓中威望很高,手中又有兵權,怎樣才能把他除掉呢?
這天,秦檜坐在東窗下,正為無法除掉岳飛發愁。夫人王氏走進來問明原因後,對他説:“這有何難,你找幾個罪名安在岳飛頭上不就行了。”
秦檜説:“罪名不難找,難找的是告發岳飛的人,這個人必須是岳飛的部下,這樣才能使天下人信服。”
王氏想了想,説:“我聽説岳飛手下的都統制王貴,在一次戰鬥中膽小怕死,岳飛要將他斬首示眾,後經眾將求情岳飛才免他一死。他肯定懷恨在心,你何不讓他告發呢?”
秦檜聽了不禁大喜,稱讚道:“還是夫人高見。”
秦檜派人找到王貴,要他誣告岳飛“謀反”,可王貴不願意。秦檜一夥就嚴刑拷打他,並以殺他全家相威脅,王貴只好屈從。秦檜終於找到罪名把岳飛殺了。
後來,秦檜也病死了。他死後七日,王氏請來道士超度他的亡靈。道土恨秦檜殺害忠良,就裝模作樣地做了一會兒法事,然後對王氏説,他看見秦檜正在地獄裏受苦,閻王小鬼正在拷問他。道士還説:“秦大人對我説:麻煩你告訴我的夫人,東窗事發了。” [3] 

東窗事犯成語寓意

“東窗事犯”這則典故表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天理昭彰,舉頭三尺有神明。幹過壞事的人終究是要受到懲罰的。雖然鬼神之事很荒唐,但這反映了一種民意,反映了做壞事、誣陷忠良的人,內心惶恐不安,自己可能都不會原諒自己。 [4]  [5] 

東窗事犯成語運用

成文用法
“東窗事犯”這則成語在句子中可充當作謂語,用來比喻陰謀已敗露,含貶義。 [1-2] 
運用示例
元·孔文卿東窗事犯》第二折:“吾乃地藏神,化為呆行者,在靈隱寺中,泄漏秦太師東窗事犯。”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