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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梁妻哭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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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梁妻哭夫,是“孟姜女哭長城”的故事原型, “孟姜女哭長城”是中國四大民間傳説之一,是由一段史實杞梁妻故事加工演變而成。
中文名
杞梁妻哭夫
共同願望
嚮往和平,追求穩定
事發地點
臨淄
衍    生
孟姜女哭長城

杞梁妻哭夫文獻研究

從訓詁學和文獻學角度看,孟姜女並不姓孟,“孟”為兄弟姐妹中排行老大的意思;“姜”才是其姓氏。“孟姜女”實際的意思是“姜家的大女兒”;而且,孟姜女不是單指一個人,而是一類人的通稱。據《毛傳》:“孟姜,齊之長女。”陳奐傳疏:“孟姜,世族之妻”等文獻記載,先秦時期,“孟姜”一般稱齊國國君之長女,亦通指世族婦女。也就是説,當時很多齊國公室的貴族婦女,都可稱“孟姜”。此點除文獻證據外,有文物桓子孟姜壺為證(此壺為春秋時期齊莊公姜光的大女兒姜蕾和丈夫田桓子無宇共鑄,以悼念田桓子無宇的父親田須無)。

杞梁妻哭夫孟姜詳情

杞梁妻哭夫 杞梁妻哭夫
這裏的孟姜,指的是齊國大夫杞梁(名殖)之妻。杞梁妻的故事最早記載在信史《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裏:齊侯(莊公)還自晉,不入。遂襲莒,門於且於,傷股而退。明日,將復戰,期於壽舒。明日,先遇莒子蒲侯氏。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華周對曰:‘貪貨棄命,亦君所惡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君?’莒子親鼓之,從而伐之獲杞梁。莒人行成。齊侯歸,遇杞梁之妻於郊,使吊之,辭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優有先人之敝廬在,下妾不得與郊吊,齊侯吊諸其室”。意思是周靈王二十二年(齊莊公四年,前550年)秋,齊莊公姜光伐衞、晉,一度奪取了衞國都城朝歌(今河南省淇縣)。前549年,齊莊公從朝歌回師,沒有返回齊都臨淄,便突襲莒國(今山東莒縣)。在襲莒的戰鬥中,齊國將領杞梁、華周英勇戰死,為國捐軀。後來齊、莒講和罷戰,齊人載杞梁屍回臨淄。杞梁妻哭迎丈夫的靈柩於郊外的道路。齊莊公派人弔唁。杞梁妻認為自己的丈夫有功於國,齊莊公派人在郊外弔唁,既缺乏誠意,又倉促草率,對烈士不夠尊重,便回絕了齊莊公的郊外弔唁。後來,齊莊公親自到杞梁家中弔唁,並把杞梁安葬在齊都郊外(據《山東通志》載:“杞梁墓在臨淄縣東三里,齊莊公襲莒杞梁死焉,其妻迎柩而哭,事見《檀弓》”。1921年《臨淄縣誌》載:“杞梁墓,在縣東三里郎家莊東,高僅數尺”。現杞梁墓,在臨淄區齊都鎮郎家村東約600米處,其封土於1967年因整地夷平,現遺址尚存。因在村東,村民都叫“東冢子”)。應該説,這段故事明文記載在《左傳》中,是真人實事。雖無後來“哭夫”、“城崩”、“投水”等情節,主要是表現杞梁妻大義凜然的剛烈性格,但其反對戰爭、熱愛丈夫的主體框架已隱隱顯現。

杞梁妻哭夫哭夫情節

“哭夫”情節的增加,是在《禮記·檀弓》裏曾子的話。曾子説 “杞梁死焉,其妻迎其柩於路,而哭之哀”。這裏第一次出現了“哭”。到了戰國時期的《孟子》,又引淳于髡的話説““華周(與杞梁並肩作戰重傷後死)、杞梁之妻,善哭其夫而變國俗。” 後來的《韓詩外傳》也引淳于髡的話説:“杞梁之妻悲哭而人稱詠。”這樣,就使《左傳》中的史實“杞梁妻拒齊莊公郊外弔唁”變成了“杞梁妻哭夫”,“善哭”,故事的重心發生偏移,突出了其哭的悽怨感人。從《古詩十九首·西北有高樓》:“上有絃歌聲,音響一何悲?誰能為此曲?無乃杞梁妻。”中我們可以看出,杞梁妻在當時人們的心目中已成了哭的典型。

杞梁妻哭夫崩城情節

杞梁妻哭夫 杞梁妻哭夫
“崩城”情節的增加,是在西漢劉向的《説苑·善説篇》:“昔華周、杞梁戰而死,其妻悲之,向城而哭,隅為之崩,城為之阨。”這裏説杞梁妻哭得城都為之“崩”、“阨”了。在《列女傳》中,又平添了“投淄水”的情節:“乃枕其夫屍於城下而哭之,內誠感人,道路過者莫不為之揮涕。十日城為之崩。既葬,曰:‘我何歸矣?……亦死而已,遂赴淄水而死。”這樣,到西漢時,杞梁妻的故事初具規模,哭夫、崩城、投水已成系列。
到了東漢,王充的《論衡》、邯鄲淳的《曹娥碑》進一步演義,説杞梁妻哭崩的是杞城,並且哭崩了五丈。西晉時期崔豹的《古今注》繼續誇大,説整個杞城“感之而頹”。到西晉時,杞梁妻的故事已經走出了史實的範圍,演變成“三分實七分虛”的文學作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