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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元載

鎖定
杜元載 (1904—1975),字賡之,法學家、教育家,河南大學歷史上第一任法學院院長。
中文名
杜元載
出生地
湖南省漵浦縣
出生日期
1904年
逝世日期
1972年3月20日
畢業院校
西北大學
學位/學歷
法學博士

杜元載人物經歷

杜元載出生於湖南省漵浦縣一個農家。其家族雖是偏居農村,但家風淳厚。其父“見不善,則畏之如陷阱;小有失,輒惶恐不自容”。受家風影響,杜元載天性仁厚,剛毅木訥,又加上自幼聰明,“長益穎異”,深受父親鍾愛。1922年杜元載以優異的成績考取北京師範大學研究科第四班。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畢業後,杜元載先是到湖南第二師範學校任教,後赴美國留學,相繼獲得美國明尼蘇達州立大學教育學碩士、美國私立西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1928年回國後,杜元載應河南中山大學校長鄧萃英之邀,任河南中山大學法科教授兼法科主任。1930年河南大學法科改為法學院後,他成為河南大學歷史上第一任法學院院長。在任河南大學法科主任、法學院院長期間,杜元載不僅知人善任,聘請名師出任該院法律、政治、經濟系主任,同時還聘請河南省高等法院、開封地方法院等界名流充任教師,加強理論教學與實踐的聯繫。此外,他還親自制定課程,輔導青年教師教學,組織師生開展各類活動,為學生謀劃出路,使法學院三個學系師生親如一家。為培養師生學術研究能力,杜元載多方籌措經費,組織創辦了《法學季刊》,使法學院師生有了屬於自己的創作小園地。除在法學院任課並擔任院長外,杜元載還在教育學系兼職授課。因其教育學生有方,時任教務主任的黃際遇力請他撰寫《論文作法指導》,刊印分發全校各院系高年級學生研讀,作為學生畢業論文寫作的參考。
離開河南大學後,杜元載先後在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大學、湖南大學、四川省立教育學院、南京中央大學、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西北大學等校任教授、系科主任、教務長、院長等職。1949年杜元載攜家眷去台灣,歷任台灣考試院分類計劃委員會主任秘書、考選部司長、司法行政部司長等職。1958年他出任台灣師範大學校長、教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擔任校長10年間,杜元載鋭意改革,一方面延攬優秀師資到校任教,另一方面密切與國外名校的交流與合作,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使台灣師範大學很快發展成為享譽國內外的著名大學。河南大學旅台校友會成立後,杜元載長期兼任校友會常務理事。
1975年3月20日,杜元載因病逝世,享年72歲。 [1] 

杜元載研究方向

杜元載雖出身法學界,但研究卻不侷限於法學,在教育學方面同樣有卓越的成績。其學術專著主要有《中國刑法研究》、《教育測驗與統計》、《社會教育》、《杜威教育哲學》等,他散載於報章雜誌的論著則有《教育家的泰戈爾》、《論梵蒂岡羅馬教皇在國際法上之地位》、《從法律觀點論志願遷俘原則》、《今日中國青年努力方向》、《社會的科學研究》、《儒家學説與現代思潮》、《五十年來的中國教育》等。從這些論著不難看出其開闊的學術視野,以及作為學人的社會責任感。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