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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鵬飛

(內蒙古連殺5人案兇犯)

鎖定
2020年4月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犯李鵬飛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中文名
李鵬飛
國    籍
中國
人物事件
內蒙古連殺5人案兇犯
死刑日期
2020年4月9日

李鵬飛案件經過

據瞭解,李鵬飛和潘某某、劉某某系呼和浩特市某水業公司的合夥人,因共同經營公司產生糾紛。2018年12月16日,李鵬飛在水業公司將劉某某殺害後,從其身上拿走手機一部。隨後,李鵬飛來到劉某某家,持刀逼迫其妻張某梅交出銀行卡和密碼,並將錢款轉入自己銀行卡後將張某梅殺害。
次日,李鵬飛又前往玉泉區天驕花園小區潘某某所在居民樓,在電梯內持刀將潘某某妻女殺害後,拿到鑰匙進入家中將潘某某殺害,隨後駕車逃離現場。當日,李鵬飛被警方抓獲。
2019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鵬飛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
最終,呼和浩特市中院以李鵬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00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11000元。
[1] 

李鵬飛執行死刑

2020年4月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確認,罪犯李鵬飛因合夥經營糾紛,蓄意行兇,報復泄憤,連殺5人,入户採用暴力手段劫取被害人財物,殺人後秘密竊取被害人財物,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執行命令對罪犯李鵬飛執行死刑。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