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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騰芳

(明代官員)

鎖定
李騰芳[明](公元1565年-1631年),字子實,湘潭塔嶺人 [1]  。據1929年湘潭高塘李氏九修家譜卷六記載,騰芳公生於嘉靖四十四年五月初五,卒於崇禎四年。萬曆二十年(公元1592年)進士 [1]  。改庶吉士。好學負才名,屢遷左論德。與崑山顧天埈友善。天埈險詖無行,被動去,騰芳亦投劾歸。時遂有顧黨、李黨之目。崇禎初,以禮部尚書協理詹府事。京師戒嚴,條畫守禦,多稱旨。騰芳學宗王守仁,有《李湘州集》十卷,補遺一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子實
所處時代
明朝
出生地
湘潭
出生日期
1566年
逝世日期
1631年
主要作品
《李湘州集》十卷
本    名
李騰芳

李騰芳史書記載

李騰芳,字子實,湘潭人。萬曆二十年進士。改庶吉士。好學,負才名。三王並封旨下,騰芳為書詣朝房投大學士王錫爵略言:“公欲暫承上意,巧借封王,轉作冊立。然恐王封既定,大典愈遲。他日公去而事壞,罪公始謀,何辭以解?此不獨宗社憂,亦公子孫禍也。”錫爵讀未竟,遽牽衣命坐,曰:“諸人詈我,我何以自明?如子言,我受教。但我疏必親書,謂子孫禍何也?”騰芳曰:“外廷正以公手書密揭,無由知其詳,公乃欲藉以自解。異日能使天子出公手書示天下乎?”錫爵憮然淚下,明日遂反並封之詔。
屢遷左諭德。騰芳與崑山顧天埈。天埈險詖無行,為世所指名,被劾去,騰芳亦投劾歸。時遂有顧黨、李黨之目。詔論朝士擅去者罪,貶騰芳太常博士。三十九年京察,復以浮躁謫江西都司理問。稍遷行人司正,歷太常少卿,掌司業事。光宗立,擢少詹事,署南京翰林院。旋拜禮部右侍郎,教習庶吉士。御史王安舜劾騰芳驟遷。騰芳辭位,熹宗不許,竟以省母歸。天啓初,以故官協理詹事府,尋改吏部左侍郎。丁內艱,加禮部尚書以歸。魏忠賢惡騰芳與楊漣同鄉。御史王際逵因論騰芳被察驟起,丁憂進官,皆非制。遂削奪。崇禎初,再以尚書協理詹事府。京師戒嚴,條畫守禦,多稱旨,代何如寵掌部事。卒官。贈太子太保

李騰芳主要作品

有《李湘州集》十卷,補遺一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