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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峯

(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

鎖定
李雪峯,男,1974年12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經濟學學士,曾任長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8] 
2023年5月,長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李雪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7-8] 
中文名
李雪峯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4年12月 [1] 

李雪峯人物履歷

曾任長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國民經濟綜合處處長、九台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1] 
2019年10月,任長春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  [4] 
2021年09月,任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 [3]  [5] 
2022年05月,任長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6] 

李雪峯職務任免

2022年5月14日,經長春市政府黨組會議討論決定:任命李雪峯為長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列林繼東同志後);免去李雪峯同志擔任的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職務。 [5-6] 

李雪峯人物事件

李雪峯違紀被查

2023年2月7日,據“廉潔長春”消息,長春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李雪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 

李雪峯依法雙開

2023年5月,經長春市委批准,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李雪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雪峯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酒後駕駛機動車;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李雪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既想當官又想發財,與商人勾肩搭背,“親”、“清”不分,其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雪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對其收受禮品、購物卡折價款按規定登記上交。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8] 

李雪峯公開通報

2023年9月,長春市紀委監委對4起黨員領導幹部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2017年至2023年,李雪峯擔任長春市九台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統計局副局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市政府副秘書長期間,先後收受下屬和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購物卡合計13萬元和高檔白酒7箱。李雪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5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