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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躍華

(平湖市林埭鎮農技水利服務中心原主任)

鎖定
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平湖市林埭鎮農技水利服務中心原主任李躍華有期徒刑10年兩個月,並處沒收財產35000元。
經查,李躍華利用全面負責徐家埭村事務和全面負責該鎮水利建設、防汛抗旱、水資源管理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4萬元。 [1] 
中文名
李躍華
國    籍
中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