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芬

(中共早期黨員、烈士)

鎖定
李芬(1904-1928),在女校(邵陽縣愛蓮女子簡易鄉村師範學校)畢業後,以優異成績考入長沙第一女子師範,為該校學生會的主要負責人,並加入共青團,1926年考入北京大學,在北京入黨,擔負學運工作。1928年回邵,任中共邵陽縣委組織委員,積極發展組織,為黨作了不少工作。 [5] 
中文名
李芬
別    名
李棠英,參加革命後化名李曼 [1]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04年
逝世日期
1928年
畢業院校
國立北京大學
出生地
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
性    別

李芬人物生平

李芬人物簡介

李芬,女,別名李棠英,參加革命後化名李曼。1904年生於邵陽縣白水洞(今屬新邵縣)的一個地主家庭。她有一妹一弟,十三歲時母親去世。父親李競戎是一位比較開明的紳士,在寶慶地區很有名望(曾任寶慶五縣勸學所所長)。李芬進愛蓮女校讀書,受愛蓮女校進步教師的薰陶,參加過當時的女權運動。1921年10月與何陶結婚。

李芬求學生涯

1922年李芬考入長沙第一女子師範,成績優異,受到老師同學的讚許,號稱寶慶三傑之一。李芬生性剛直,除孜孜不倦的學習外,見有不平事,輯挺身而出,敢説敢為。有一次,學校招生,當時的校長王惠君是長沙人,她準備把分配給縣的兩個名額甩掉,改錄長沙人。李芬知道後,馬上跑進校長辦公室提出質問:“你為什麼把縣的名額改錄長沙人?政府的規定,得由你任意推翻嗎?難道縣不要培養人才嗎?”説完,就一個人跑到教育廳向廳長李劍農告狀,據理相爭;狀告準了,她才回來。縣額的同學,對她十分感激。

李芬志在革命

1925年2月,徐特立任第一女子師範校長,熱情地向青年傳播革命思想,使該校成為孕育革命種子的温牀。李芬這個嚮往革命的女青年,熱烈地追求革命真理,深得徐老的器重,很快加入了共青團,任長沙市學聯代表。在徐老的領導下,她熱血沸騰,積極參加各種革命活動。1925年11月,兑澤和長郡二校為反對反動校長而首先罷課,撤起了大學潮。李芬是女一師學生領導人之一,起草了聲援罷課的宣言。後來罷課發展到全市,李芬又組織了本校的罷課活動。在校刊上,她經常發表主張國民革命的文章,積極投入愛國反帝運動。
1926年,李芬生下一個男孩,丈夫在她懷孕時就病故了。阿公思想封建頑固,對於她的活動十分不滿,迫她在家中守節帶孩子。李芬為了衝破封建家庭的樊籠,繼續從事革命活動,在父親的支持下,離開了剛滿月的兒子,毅然到北京去求學。
1926年秋,李芬考入北京大學文科預科,入校後不久即加入中國共產黨。由於段琪瑞、張作霖政府的高壓,黨處於極秘密狀態。當時,李芬遵照黨組織的指示,主要從事學生運動,曾先後擔任級友會交際委員、學生會代表、學生會交際股主任、湖南同鄉會交際股幹事。1926年12月,李芬和其他同志發起成立預科乙部一年級級友會。這個組織在成立的宣告中説:“預乙一年級的同學們!你們過着這樣單調的生活,不覺得太寂寞嗎?看到這樣冷酷的社會,不覺得太寒心嗎?掙扎在這險惡的世界潮流中。不覺得危險與心嗎?……”1926年9月1日,她與湖南同鄉會的其他負責人一起,發起紀念三·一八死難烈士會,還多次參加國語演説會,宣傳革命理論,帶頭捐款給平民學校,在同學中秘密串聯發展黨員。1927年奉系軍閥張作霖佔據北京,馮玉祥在石家莊一帶與張對抗,當時我黨領導的學生運動援馮倒張,宣傳鐵路工人罷工,破壞鐵路,故張嚴厲鎮壓學生運動,大肆捕殺共產黨人和進步青年。在李大釗、謝伯瑜烈士殉難後不久,李芬即被張作霖偵組隊逮捕過。1927年秋季,李芬的同學顧謂甫同志被害,她也暴露了身份,組織決定派她轉入天津南開大學從事地下工作。在天津,仍遭通輯,組織上只好派她回南方工作。

李芬中道入獄

1927年冬季,李芬回到邵陽家鄉,很快與邵陽地方黨組織——湘西南特委取得聯繫,在民生小學以教師身份作掩護,繼續從事黨的地下工作。是年冬,城內支部書記張炯調湘西南特委任宣傳部長時,即接任書記,邵陽縣委成立後,於1928年春任縣委組織委員,這段時間,她千方百計為黨籌集資金,還罄捐私產,準備武裝起義。這年夏、由於叛徒出賣,反動派搜捕甚急,於農歷五月被其叔父縛送縣府。
在獄中,李芬遭到嚴刑拷打,堅貞不屈,並嚴厲痛斥反動派的罪行,致使敵人惱羞成怒,判處死刑。李芬在獄中,念念不忘自己的同志,多方託親人告知獄外的同志提高警惕,注意隱避。 [4] 

李芬英年早逝

在國民黨反動派瘋狂暑殺共產黨人,殘酷鎮壓革命運動,革命處於低潮的情況下,中共湘西南特委計劃組織年關暴動,打擊敵人的張氣焰,鼓勵人民鬥爭。接到特委的指示,李芬積極行動,她四處奔走,多方籌款,通過多種渠道,購買了一批槍支彈藥。正當她們按計劃準備暴動時,一個叛徒供出了李芬等十餘名共產黨人。國民黨寶慶警備司令部隨即開始了大搜捕,李芬在組織的幫助下脱險,到鄉下親戚家躲蔽。擔任團總兼族長的二伯父得知後,不但不幫助她,反而將她騙至家中軟禁,勸她去投案,李芬堅決不從。黑心的二伯父不顧親情,竟將她捆送至邵陽警備司令部,邀功請賞。 [3] 
1928年6月9日上午,是李芬臨刑的一天。她將頭梳洗得乾乾淨淨,穿的褲子、襪子都用針線密密連接在一起,避免遭流氓沾污。她胸前縫着一塊鮮紅的大紅布邁着堅定的步伐,嘴裏高呼着打倒國民黨反動軍閥!“中國共產黨萬歲!”的口號,走向刑場,從容就義於邵陽市的打槍坪,時年二十四歲。 [1] 

李芬後世評價

李芬,出身於書香門第,家資殷富。但她,不以一個千金小姐的身份去享樂終身,卻以一個叛逆者的形象衝向社會。她,作為共產黨員,大力宣傳馬克思主義,堅決執行黨的任務,積極開展對敵鬥爭。在寶慶、在長沙、在北京,面對國民黨反動派,面對封建勢力,她英勇無畏,頑強抗爭。在監獄、在刑場,面對嚴刑毒打,面對死亡威脅,她堅貞不屈,從容就義,表現了一個共產主義者的高貴品質。 [2] 

李芬親屬成員

李芬的父親李競戎,號德生,兄弟8人,排行第五,人稱德五爺,祖居邵陽縣下漁溪(今新邵縣嚴塘鄉下漁溪村)。宣統三年(1911年),李競戎畢業於湖南省優級師範學堂,受維新思想的影響,懷着教育救國的理想,就任寶慶五縣勸學所所長,創辦寶慶縣立中學併兼校長。後又任唐生智部的軍需主任、湖南南縣縣長及湖北省鍾祥縣縣長等職。
李芬母親何秀英,亦為名門閨秀,稍識詩書,教子有方。
妹李芳,比李芬小3歲,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師範學校肆業。
弟李希平,比李芬小13歲,交通大學畢業,參加過抗美援朝戰爭,任解放軍鐵道兵第十一師總工程師20餘年,現已離休。
1921年10月秋,李芬與當時在寶慶縣立中學讀書的表兄何睿龍(又名性之)結婚。 [2] 
參考資料
  • 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邵陽市委員會,邵陽市文史資料 第1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邵陽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2.12,第34-36頁
  • 2.    劉維瑤主編,古今中外寶慶人 上,嶽麓書社,2005.10,第701-708頁
  •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中華著名烈士 第4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09,第246頁
  • 4.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邵陽市委員會,邵陽市文史資料 第1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邵陽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2.12,第34-36頁
  • 5.    湖南省教育史志編纂委員會編,湖南近現代名校史料 3,湖南教育出版社,2012.03,第240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