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累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鎖定
李累,教授、法學博士。1968年生於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先後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農業經濟系土地管理專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分別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89)、法學碩士學位(1996)、法學博士學位(2000)。現為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人權法學、民族法學、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2001年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2010年當選為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研究成果:著作1部,發表論文7篇。 [1] 
中文名
李累
出生地
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
出生日期
1968年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職    稱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累人物經歷

先後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農業經濟系土地管理專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89)、法學碩士學位(1996)、法學博士學位(2000)。現為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01年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2010年當選為中國法學會立法學研究會理事。

李累學術成果

一、主持及參與課題:
1.《西部城市發展進程中藏族就業狀況調查與政策法律建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1AMZ006,主持)
2.《微博輿論傳播風險管理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項目編號11YJC860049,參加)
3.《完善我國憲法適用機制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項目編號13BFX028,參加)
二、著作:《憲法上人的尊嚴》,四川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
三、論文:《和諧社會的人本憲法――一種經濟分析》,《中山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
《論憲法上的財產權——基於人在社會中的自治地位所作的解説》,《法制與社會發展》2004年第4期;
《從威權型法到自由民主型法》(第二作者),《法制與社會發展》2003年第5期;
《憲法上“人的尊嚴”》,《中山大學學報》2002年第6期,《新華文摘》2003年第3期;
《論法律對財產權的限制》,《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年第4期;
《美國最高法院財產權案件裁決意見的歷史演變及其啓示》,《學術研究》2002年第10期;
《論憲法限制財產權的兩種形式》,《學術研究》2001年第8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