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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山
(歷史人物)
鎖定
李盛山,福建羅源人。母病,割肝以救,傷重,卒。
- 中文名
- 李盛山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
- 籍 貫
- 福建羅源
巡撫常賚疏請旌,下禮部,禮部議輕生愚孝,無旌表之例。雍正六年三月壬子,世宗諭曰:“朕惟世祖、聖祖臨御萬方,立教明倫,與人為善。而於例慎予旌表者,誠天地好生之盛心,聖人覺世之至道,視人命為至重,不可以愚昧誤戕;念孝道為至弘,不可以毀傷為正。但有司未嘗以聖賢經常之道,與國家愛養之心,明白宣示,是以愚夫愚婦救親而捐軀,殉夫而殞命,往往有之。既有其事,若不予以旌表,無以彰其苦志。故數十年來雖未定例,仍許奏聞,且有邀恩於常格之外者。聖祖哀矜下民之盛心,如是其周詳而委曲也。父母愛子,無所不至,若因己病而致其子割肝刲股以充飲饌、和湯藥,縱其子無恙,父母未有不驚憂惻怛慘惕而不安者,況因此而傷生,豈父母所忍聞乎?父母有疾,固人子盡心竭力之時,儻能至誠純孝,必且感天地、動鬼神,不必以驚世駭俗之為,著奇於日用倫常之外。婦人從一之義,醮而不改,乃天下之正道,然烈婦難,節婦尤難。夫亡之後,婦職之當盡者更多,上有翁姑,則當代為奉養。他如修治蘋蘩,經理家業,其事難以悉數,安得以一死畢其責乎?朕今特頒訓諭,有司廣為宣示,俾知孝子節婦,自有常經,倫常之地,皆閤中庸,以毋負國家教養矜全之德。倘訓諭之後,仍有不愛軀命,蹈於危亡者,朕亦不概加旌表,以成激烈輕生之習也。”盛山仍予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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