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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潤之

(雲南匪首)

鎖定
李潤之(1885/1886-1951) [1]  [3]  ,名有富,雲南省新平縣人。他是滇中新平縣的大惡霸,曾任國民黨陸軍第三十八軍獨立第五團團長,兼任“新鎮景墨雙五縣聯防指揮官”。1949年5月,全國人民反蔣鬥爭風起雲湧,蔣介石反動統治搖搖欲墜。李潤之趁機打出“滇黔人民自衞軍新平臨時指揮部”的旗號,收繳了國民黨雲南省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及新平縣政府的槍支彈藥。國民黨雲南省政府開始“九九”整肅,李潤之認為叛亂時機已到,和景東梁星樓等叛匪勾結,換上“第三縱隊第八支隊”的旗號,出兵老圍街,圍攻按板井,並接受國民黨雲南省政府“景(東)景(谷)鎮(沅)新(平)四縣剿匪分區”副指揮官的委任,準備發動更大的叛亂。李潤之還在新平等地組建了7個支隊、16個大隊共1 000多人,於11月初發動新平叛亂,殺害大批游擊區工作幹部,包圍邊縱滇中獨立團的1個營,反動氣焰十分囂張。 [2] 
1950年1月初,滇南戰役右路軍指揮、滇桂黔邊縱隊副司令員朱家璧對阻擊向滇西南逃竄的殘敵作出部署,令九支隊第四十一團迅速回師元江阻擊逃敵。同時令九支隊第四十二團迅速從景谷經鎮沅直搗新平東瓜嶺,與兄弟部隊共同殲滅盤踞在那裏的李潤之叛匪。 [2] 
李潤之在重重包圍下走投無路,被迫率部繳械投降。1950年1月18日,在受降儀式上,李潤之共交出各式長短槍2700多支、手榴彈600多枚、電台一部及大批物資。 [2] 
本    名
李潤之
別    名
李有富
出生地
雲南省新平縣
出生日期
1885年(一説1886) [3] 
逝世日期
1951年3月25日
國    籍
中國

目錄

李潤之人物生平

李潤之,名有富,新平大平掌村人。清同治初年,其父李國寶棄儒經商,多有積蓄,便於同治十三年(1874年),購置戛灑鄉東瓜林山場和房屋,由豆豐遷往東瓜林居住。繼而又經營十里河鐵廠,廣置田地。先後生4子,李潤之排行第三。 [3] 
李潤之青年時代,拜四川籍幫會頭子李有年為師,加入滇南幫會組織—— “滾龍會",任“仁”字輩“坐堂大爺"。從此,他即利用幫會關係,逐步發展自己的勢力。民國6年(1917年),乘地方辦民團之機,組成公、私武裝,擔任西區戛灑第六團團總。民國8年10月間,原河西縣富商郭世珍馬幫,前往鎮沅一帶販貨,途經東瓜林、戛灑等地,自恃武力強大,拒絕向李潤之送禮,返回時,行到十里河五里坡,被李潤之派出的匪徒攔路搶劫,20多支槍、50餘匹馬及鴉片煙、銀元等物,全部落入李潤之手中。民國15年,滇系軍閥混戰,李潤之召集500餘人聲援龍雲,受到龍雲賞識,委任雲南陸軍第三十八軍獨立第五團少將團長兼新平、鎮沅、景東、墨江、雙柏5縣聯防指揮官及禁煙協辦,派駐大理,監理滇西“禁煙"及“護路"。在此期間,他借“護路”武裝,進行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大發橫財。劣跡暴露後,龍雲對他不滿,他即率部返回東瓜林。民國16年,民國政府空喊禁煙、鏟煙,實際上通過李潤之強迫或利誘農民種植鴉片,收取煙課、煙租,李與縣政府官員、地霸等人私分,他每年可得鴉片煙10餘萬兩。民國24年,李潤之先後在縣城、戛灑街、河邊街建房開設“富昌隆"商號,掌握馬幫200餘匹,來往於玉溪、思茅、鎮沅、臨滄之間,運銷鴉片、日用品等,並壟斷了全縣三分之一以上的食鹽銷售。民國25年2月,任新平縣防務委員會主任。民國26年,動工建蓋大平掌新住宅、花園、地下室及東瓜林“李氏宗祠",鋪砌大平掌戛灑街、鸚哥坡石板路面,派徭役近百萬工。大平掌住宅建起後,他一家7口人共使用牽馬、抬轎、雜工、奴僕數十人。並通過收取田租、苛捐雜税、放高利貸、兼併土地、擺賭場等手段,積累財富,擴大私人武裝。還私設監獄3處,使用多種刑具,對佃農、奴僕及敢於違抗他的人,進行關押和殘酷拷打。並自命黑虎星下凡,住宅後山有座巖壁,也稱為虎頭巖。 [3] 
民國27年,縣政府為討好李潤之,取李名的一個字,改戛灑為富昌鄉。民國31年冬,任新平縣徵兵事務處主任及“民眾自衞預備大隊’’大隊長。民國34至37年,在河邊街建立織布廠及附設染布間,有金屬腳踏式織布機、手拉梭寬幅織布機、毛巾機共40台,工人60餘人;槍械修理廠有工人5人;銀元鑄造廠有工匠10餘人。民國35年,又在河邊街側山崗上,建立“潤之中學",有學生20餘名,聘請教師4人授課,至民國37年停辦。 [3] 
當時,馬幫南來北往,絡繹不絕,凡經新平到鎮沅、墨江、雙柏等地的馬幫,均要向李潤之送禮,獲取標有“富昌隆’’3字的兩面小三角旗,插於馬馱上,沿途才保安全,否則,厄運難逃。歷任縣長到任後,均要登門送禮、拜會李潤之,請其關照,否則,就會遇到不少麻煩。 [3] 
1949年初,中共雲南地下黨領導的革命遊擊部隊,迅速發展壯大,形勢的變化,對他十分不利。李於5月中旬,打起“滇黔人民自衞軍新平臨時指揮部”的旗號,自任總指揮,收繳了縣政府、常備中隊和國民黨政府駐新平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的武器、電台,宣佈“解放新平"。接着,便派人到邊縱九支隊,要求來人領導。6月,九支隊派范家樂到新平,與李潤之談判,成立“新平縣臨時人民政府”,李部改編為聯防大隊,送普洱受訓,李潤之交出部分槍支後,返回戛灑大平掌。8月,雲南特務組組員莫煥章,到大平掌與李潤之聯繫,組織“反共第三縱隊",李自任縱隊長。9月初,國民黨軍統局雲南特務站站長呂宜文,率胡笑波等22名特務,到達大平掌,加強對李潤之的“反共”鼓動。10月17日,李潤之即在國民黨《中央日報》發表“快郵代電”,宣佈效忠國民黨、蔣介石,組成“反共自衞義勇軍”。12月12日,李潤之派出匪徒700多人,進攻南區護鄉二團駐地帽盒山,搶掠財物,燒燬學校和村莊,使45户人無家可歸。1950年1月6日,李潤之又派出匪徒300人偷襲中國人民解放軍滇桂黔邊區縱隊滇中獨立團一營一連駐地蒿芝地,另股匪徒400餘人,圍攻駐曼蚌小抱堖滇中獨立團三營及漠沙基幹隊,殺害了一營營長董耀南、副教導員楊琪及戰士、政工隊員、後勤人員共20多人。1月11日,雲南省軍政委員會,派出雲南起義部隊暫編三十二、三十三團,在師長鄒谷君、邊縱政治部張伯林的率領下,隨同原國民黨第六區行政督察專員蔣子孝,趕到蒿芝地,會同邊縱九支隊四十二團、滇中獨立團和新平護鄉團,四面包圍了李潤之匪巢大平掌。14日,蔣子孝持盧漢親筆勸降信,到李潤之家中,敦促李潤之投降,李潤之被迫於1月16日繳械投降,交出輕重機槍30多挺,步槍千餘支及電台等軍需物資。1月25日,根據李潤之的意願,讓其帶領20多個隨從,離開大平掌,隨蔣子孝前往昆明居住。住昆期間,又繼續與國民黨軍統特務緊密勾結,策劃籌組“雲南人民反共救國軍”,自任中將總司令,並通過其爪牙,醖釀策劃滇中的土匪暴動。1950年4月23日,李潤之與軍統特務王樹人等15人,在昆明潘家灣秘密開會時,被昆明市公安部門當場逮捕。1951年3月25日,李潤之被押送回新平,依法公審處決。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