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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溥

(北宋官吏)

鎖定
李溥(生卒年不詳),北宋河南(治今河南洛陽)人。北宋官吏。 [2] 
李溥初為三司小吏,因條陳財賦更革七十一事,被太宗拔用。歷提點三司孔目官、提舉在京倉草場、勾當北作坊等。真宗朝間,李溥制置江淮等路茶鹽礬税兼發運事,更新茶法,使歲課增加;對漕運規制亦有所更革,增江淮歲運京城米數至六百萬石。 [1-2] 
李溥與丁謂相表裏,遣送東南巧匠赴京師,並多致奇木怪石,以贓罷官。仁宗朝,起知淮陽軍,歷光、黃二州,又以贓敗,貶蔡州團練副使。久之,監徐州利國監,以千牛衞將軍致仕。 [1-2] 
所處時代
宋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河南
主要成就
初為三司小吏,後監徐州利國監
本    名
李溥

目錄

李溥簡介

李溥個人信息

李溥 [1]  ,溥詢其目,請退而條上。命至中書,列七十一事以聞,四十四事即日行之,餘下三司議可否。於是帝以溥等為能,語輔臣曰:“朕嘗諭陳恕等,如溥輩雖無學,至於金谷利害,必能究知本末,宜假以色辭,誘令開陳。而恕等強愎自用,莫肯詢問。”呂端對曰:“耕當問奴,織當問婢。”寇準曰:“孔子入太廟,每事問。蓋以貴下賤,先有司之義也。”帝以為然,悉擢溥等以官,賜錢幣有差。

李溥經歷

溥為左侍禁、提點三司孔目官,請著內外百官諸軍奉祿為定式。加閣門祗候。催運陝西糧草,赴清遠軍,還,提舉在京倉草場,勾當北作坊。齊州大水,壞民廬舍,欲徙州城,未決,命溥往視,遂徙城而還。又與李仕衡使陝西,增酒榷緡錢歲二十五萬。三遷崇儀使。
景德中,茶法既弊,命與林特、劉承珪更定法,募人入金帛京師,入芻粟塞下,與東南茶皆倍其數,即以溥制置江、淮等路茶鹽礬税兼發運事,使推行之。歲課緡錢,果增其舊,特等皆受賞。溥時已為發運副使,遷為使,仍改西京作坊使。然茶法行之數年,課復損於舊。江、淮歲運米輸京師,舊止五百餘萬斛,至溥乃增至六百萬,而諸路獄有餘畜。高郵軍新開湖水散漫多風濤,溥令漕舟東下者還過泗州,因載石輸湖中,積為長堤,自是舟行無患。累遷北作坊使。
時營建玉清昭應宮,溥與丁謂相表裏,盡括東南巧匠遣詣京,且多致奇木怪石,以傅會帝意。建安軍鑄玉皇、聖祖,溥典其事,丁謂言溥蔬食者週歲,而溥亦數奏祥應,遂以為迎奉聖像都監、領順州刺史,遷獎州團練使。溥自言江、淮歲入茶,視舊額增五百七十餘萬斤。並言,漕舟舊以使臣若軍大將,人掌一綱,多侵盜,自溥並三綱為一,以三人共主之,使更相司察。大中祥符九年,初運米一百二十五萬石,才失二百石。會溥當代,詔留再任,特遷宮苑使。
初,譙縣尉陳齊論榷茶法,溥薦齊任京官,御史中丞王嗣宗方判吏部銓,言齊豪民子,不可用。真宗以問執政,馮拯對曰:“若用有材,豈限貧富。”帝曰:“卿言是也。”因稱溥畏慎小心,言事未嘗不中利害,以故任之益不疑。然溥久專利權,內倚丁謂,所言輒聽。帝嘗語執政曰:“羣臣上書論事,法官輒沮之,雲非有大益,無改舊章,然則何以廣言路。”王旦對曰:“法制數更,則詔令牴牾,故重於變易。”因言:“溥嘗請盜販茶鹽者贓仗皆沒官,已可之矣。”帝曰:“此特畏溥之強,不敢退卻,自今雖小吏言,亦宜詳究行之。”

李溥結果

溥既專且貪,繇是浸為不法。發運使黃震條其罪狀以聞,罷知潭州。命御史鞫治,得溥私役兵為姻家林特起第,附官舟販竹木,奸贓十數事。未論決,會赦,貶忠武軍節度副使。仁宗即位,起知淮陽軍,歷光、黃二州,復以贓敗,貶蔡州團練副使。久之,監徐州利國監,以千牛衞將軍致仕,卒。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