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李清

(國家税務總局恩施州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鎖定
李清,女,土家族,1965年5月出生,河南許昌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中文名
李清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土家族
出生日期
1965年5月
入黨日期
1995年12月

李清人物履歷

歷任恩施州税務局科員、副主任科員,恩施州地方税務局副主任、副科長、科長;
2003年1月,任恩施州地方税務局清江分局局長;
2007年8月,任恩施州地方税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7月,任國家税務總局恩施州税務局聯合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10月,任國家税務總局恩施州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 

李清任免信息

2018年10月,任國家税務總局恩施州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 

李清違紀通報

2014年7月14日下午,恩施州地税局財務裝備科副科長向陽、行政管理科副主任科員丁勇林,根據州地税局統一安排,到來鳳縣地税局開展內部食堂管理及“三公經費”管理專項檢查;當晚,二人與縣局7名陪同人員在該局內部食堂就餐,飲用了2斤左右白酒;而後來鳳縣地税局年輕幹部肖某因嘔吐物堵塞窒息死亡。
事發後,州地税局黨組會同當地紀委根據調查結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區別不同涉事人員所負責任,對8名幹部依紀依規予以嚴肅處理。其中,對向陽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對丁勇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來鳳縣地税局黨組書記、局長安冰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撤銷行政職務處分;對來鳳縣地税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侯海麗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對來鳳縣地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楊時俊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及行政免職處理;對來鳳縣地税局辦公室主任王瑨、辦公室副主任符迎紅、綜合業務科副科長盧文宣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給予在來鳳地税幹部陪餐飲酒窒息身亡事件中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構成失職錯誤的州地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清黨內警告處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