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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英

(江西省南昌市政協原副秘書長)

鎖定
李淑英,女,漢族,1965年3月出生,江西南昌縣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在職大學學歷,管理博士學位,高級農藝師。曾任江西省南昌市政協副秘書長。 [5]  [7] 
2024年3月,李淑英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 [8-9] 
中文名
李淑英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江西南昌
出生日期
1965年3月
政治面貌
民進會員

李淑英人物履歷

曾在南昌縣農技推廣站、南昌縣農業局、南昌市農業局、南昌市監察局、南昌市科技局、南昌市政協工作。 [8] 
曾任江西南昌市監察局副局長,南昌市科技局局長提名人選。 [1-3] 
2021年10月,任南昌市政協第十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4] 
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江西省南昌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5]  [7] 

李淑英人物事件

李淑英違紀被查

2023年9月,南昌市政協副秘書長李淑英涉嫌嚴重違法,接受南昌市監委監察調查。 [8] 

李淑英開除公職

2024年3月,經中共南昌市委批准,南昌市監委對南昌市政協原副秘書長李淑英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李淑英身為領導幹部,毫無法律和規矩意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借用管理服務對象大額錢款;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非法財產,對抗組織調查;肆意妄為,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接和科技資金申報審核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李淑英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要求、工作要求,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南昌市委批准,由南昌市監委給予李淑英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0] 

李淑英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擬表彰為全國科技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