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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生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黨委書記)

鎖定
李海生,男,漢族,1964年8月生,河北玉田人,200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畢業於吉林大學化學系環境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研究員。
現任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黨委書記。 [8-9] 
中文名
李海生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北玉田
出生日期
1964年8月
畢業院校
吉林大學

李海生人物履歷

1986.07-1990.12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水環境科學研究所工作(期間:1990.01-1990.12借調國家環保局對外合作辦公室工作)
1990.12-1992.08 國家環保局有毒化學品管理辦公室實習研究員
1992.08-1993.07 國家環保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助理研究員
1993.07-1996.12 美國夏威夷大學海洋系助教、助研
1996.12-1997.12 美國GOLDONRIDGE旅行社經理
1998.03-2004.12 先後擔任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部門經理、副主任(副處級)、主任(正處級),黨支部書記(期間:2000.08-2004.12在職攻讀北京化工大學化學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
2004.12-2007.04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副主任(副局級)、黨總支副書記
2007.04-2010.12 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副司長,黨支部副書記(期間:2008.03-2009.01在中央黨校學習)
2010.12-2014.07 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主任(正局級),黨總支書記、臨時黨委副書記
2014.07-2016.10 環境保護部國際合作司司長
2016.10-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黨委副書記 [1-2]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6]  ,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

李海生職務任免

2023年3月12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李海生為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 [7] 

李海生人物事件

2013年至2014年,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以下簡稱評估中心)用自有資金髮放過節費448.04萬元,其中,2013年發放267.25萬元,2014年1月至8月發放180.79萬元。經研究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評估中心原主任李海生、黨委書記梁鵬予以追責,進行誡勉談話,同時責令其向部黨組作出深刻檢查;責令相關人員全部退回違規發放的過節費。 [3] 

李海生所獲榮譽

2021年4月23日,入選“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增選有效候選人"名單。 [4] 
2023年2月,榮獲第五屆傑出工程師獎。 [5] 
2023年5月,被授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首屆會士。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