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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模

(當代法學家)

鎖定
李模,(1922.2.17--2000.1.6)上海人,台灣著名民歌手李建復的父親,著名歌手明星王力宏的伯公,王力宏爺爺的兄弟。西南聯大法律系畢業,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中央政治學校”高等科、革命實踐研究院第一期、“國防研究院”第十期結業。 [1] 
中文名
李模
籍    貫
上海
出生日期
1922年2月17日
逝世日期
2000年1月6日
職    業
法學家
學    位
碩士

目錄

李模簡介

學歷:
1939~1940 國立中山大學法律系肄業。
1940~1941 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法律系肄業。
1942~1944 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法律系畢業。
1955~1956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碩士。
1946年高等考試司法官第一名,1968年高等特考司法官最優等第一名。初任推事、律師。並執教於高校,歷任成功大學副教授,清華大學、中興、東吳、輔仁大學法學教授。後轉入政界,任台灣省教育廳主任秘書,“司法行政部”參事兼研究室主任、司法官,訓練所主任,“財政部”顧問及主任秘書,“經濟部”顧問兼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常務次長、政務次長等職。1984年轉任“經濟部”政務次長。1989年卸任。

李模著作

著有《法律的解釋與適用》、《公民法總則之理論與實用》、《民法問題研究》、《開拓靈性的人生》、《奇緣此生-李模回憶錄》等書,及法律學術論文數十篇。
參考資料
  • 1.    胡玉鴻著,法學方法與法律人 第1卷 法學方法論導論,山東人民出版社,2002.04,第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