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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阿圖什市河湖保障中心(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主任)
鎖定
- 中文名
- 李春明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68年8月
- 政治面貌
- 中共黨員
李春明人物履歷
1989年03月—1992年09月 部隊服役;
1992年09月—1993年10月 喀什地委黨校學習;
1993年10月—1994年06月 上阿圖什鎮黨委秘書;
1994年06月—1997年04月 阿圖什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秘書;
1997年04月—1999年10月 格達良鄉副鄉長;
1999年10月—2013年06月 市水管站指導員;
2013年06月—2014年5月 市水利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14年05月—2014年8月 市水利局副書記、局長;
2014年08月—2017年3月 市農辦工作;
2017年03月—2020年10月 市水利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李春明工作分工
負責阿圖什市河湖保障中心(市節約用水促進中心)全部工作。具體負責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制定河長制管理制度,承辦河湖長會議,落實河湖長確定的事項;負責阿圖什市水資源管理和保護、節約用水、水資源管理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城市規劃及重大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組織全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擬定全市節約用水規劃、計劃,指導阿圖什市節約用水宣傳及統計工作;對劃定保護範圍的河流、湖泊、水庫進行保護,及其水域岸線保護範圍內工程項目的指導;組織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主管水資源管理室(河湖管理室)、市河湖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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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明人物事件
2015年1月,經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察廳、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紀委監察局依紀依法嚴肅查處了艾尼瓦爾·吐爾地等32名黨員幹部,在朝覲事務管理工作中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濫用職權、失職瀆職、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違紀違法案件。給予阿圖什市水利局黨組副書記、局長李春明黨內警告、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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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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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疆32名官員在朝覲事務中違紀違法 6人移送司法 .網易[引用日期2015-01-15]
- 2. 阿圖什市人民政府 .阿圖什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11-01]
- 3. 李春明 .阿圖什市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