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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揚

(蘇魯皖邊區遊擊總指揮)

鎖定
李明揚(1891~1978),曾用名健,字師廣,江蘇蕭縣(今安徽蕭縣)人。曾肄業於陸軍第四中學,後赴日本大森浩然學社、德國柏林大學哲學系留學。 [2] 
曾參加辛亥革命和北伐戰爭。在民主革命時期,做過有益於人民的工作。1927年“四.一二”政變時,曾掩護和幫助過一些中共黨員脱險。抗日戰爭時期,配合新四軍作戰,取得黃橋戰役的勝利。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曾任國民黨第五戰區遊擊總指揮,長江下游挺進軍總司令,第十戰區副司令長官兼江蘇省淮南行署主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等職。解放前夕起義,並留在蘇北解放區。
1949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曾任第一屆全國政協委員,江蘇省政協第一屆副主席,省人民政府委員兼農林廳廳長,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第一、二、三、五屆全國人大代表,國防委員會委員。1954年參加民革,曾任民革中央團結委員,民革江蘇省分部籌備委員會委員和省籌備委員會委員等職。 [3] 
師廣
出生日期
1891年
逝世日期
1978年11月17日
本    名
李明揚
畢業學校
德國柏林大學 [1-2] 
籍    貫
安徽蕭縣
人物生平
進入軍界後,先後擔任過北伐軍團長、師長、軍長、國民黨第五戰區遊擊總指揮,第十戰區副司令長官兼江蘇淮南行署主任、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等職。參加過抗擊日軍的台兒莊大戰。民國28年(1939年)到蘇北泰州任國民政府蘇魯皖邊區遊擊總指揮。
新四軍挺進蘇北,新四軍軍長陳毅到泰州同他談判。他表示:“抗日我幹,打內戰我不幹。”同意借道讓新四軍東進。民國30年副總指揮李長江變節投敵,他率領第四縱隊、教導大隊,到裏下河地區堅持抗日。民國34年5月28日,日軍包圍了李部駐地唐家甸,李被捕,關押在上海。日、偽勸降,被他拒絕,直到日本投降才獲釋。中國人民解放軍渡江前夕,李明揚寓居上海,深切盼望國民黨當局能以民心為依歸,停止內戰。為此,他專程去南京會見國民政府代總統李宗仁。李宗仁託他到蘇北與共產黨談判。他慨然允諾,以總統國策顧問的身份,往來於大江南北。最後,在談判沒有結果的情況下,他毅然起義,到淮陰會見陳毅。
上海解放後,應李的老朋友揚子木材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奚東曙之邀請,李明揚投資8000元,幫助因受“二·六”轟炸影響被迫停工停產的揚子木材廠恢復生產。1950年11月,董事會推選李明揚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到任後,工廠雖然開工生產,但經濟仍不見好轉,發放職工工資也有困難。為了擺脱企業困境,李明揚聘請經營人才,爭取貸款,使企業增強經濟實力,樹立起信譽。同時,又得到中國建築企業總公司的支持,運來400立方米的東北原木,解決生產膠合板的原材料困難。經李明揚的努力,該廠生產有了起色,經濟有了好轉。為了根本解決企業出路問題,1951年2~3月間,李明揚接受中國建築企業總公司的邀請,在北京洽談企業公私合營的事宜。經雙方談妥後,於1951年9月揚子木材廠正式被批准公私合營。企業合營後,李明揚仍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中國建築企業總公司派員任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企業走上了發展軌道,生產不斷提高,企業規模也隨之擴大。以後,李明揚因工作需要,於1953年正式調離該廠。
在揚子木材廠任職期間,總理周恩來、市長陳毅曾委託專人到廠問候。國家還安排他擔任許多重要職務。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華東軍政委員會委員,江蘇省政協第一屆委員會副主席,江蘇省農林廳廳長,第一、二、三、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防委員會委員,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團結委員會委員等職。
1978年11月17日病逝。 [2] 
參考資料
  • 1.    李明揚  .(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近現代人物資訊整合系統[引用日期2021-04-09]
  • 2.    李明揚  .上海地方誌辦公室.2003-12-31[引用日期2021-04-09]
  • 3.    李明揚簡介  .江蘇民革.2008-08-05[引用日期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