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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

(濟寧專業律師)

鎖定
李旭律師,女,1989年河北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分配到高密市司法局法律顧問處,成為高密市第一位專職女律師。1998年起在濟寧執業,1999年6月參與創立山東文思達律師事務所,在此打下了堅實的律師專業基礎,歷任山東文思達、聖和律師所合夥人。2010年設立了個人律所“山東暖陽律師事務所”。
曾獲得“濟寧市三八紅旗手“,”濟寧市十佳律師“,”濟寧市仲裁員”,“濟寧市任城區民商事專業委員會理事”,”濟寧市專家庫成員”。等多個職務榮譽。 [1] 
中文名
李旭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職    業
律師
執業機構
山東暖陽律師事務所 [1] 
機構地址
濟寧市任城區中德智慧廣場A座1911室 [2] 

李旭專業領域

李旭律師執業時間長達28年。在民商事、領域有較高專業歷練和水準,擅長勞動爭議案件,商事領域工程糾紛案件,民間借貸擔保案件,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刑事辯護領域,尤其是新型經濟犯罪辯護,如:利用互聯網電子信息的詐騙,套路貸,網上開設賭場及知識產權領域犯罪辯護,均取得緩刑和不起訴結果的成功辯護效果。 [1] 

李旭經辦案例

張某某涉嫌短信詐騙一案刑事拘留後接受委託,經過會見和提供法律意見,張某某最終被不批捕。
陳某建設合同糾紛一案,作為原告代理人理順證據目錄,確立實際施工人的身份地位,拖欠工程款96萬元經過一審二審及發回重審後一審二審,經歷十幾年最終勝訴。
高級農藝師王某某涉嫌翫忽職守罪,在法院階段接受委託,經過李旭律師代理,王某某被免予刑事處罰,保住了工作。
範某某重型病毒性心肌炎訴董某某診所醫療侵權糾紛一案,接受原告範某某委託,經過鑑定及過錯程度的認定及證據的理順,最終認定診所延誤治療及沒盡到審慎義務,具有醫療過錯,判診所承擔了15%的過錯責任。
周某某與宮某某等32人,濟寧某農村合作社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一案,周某某作為公司股東被列為被告,李旭律師作為代理人,認為周某某在本案中主體不適格,張某沒有被批捕。不應承擔責任,法院採納律師意見,判決周某不承擔責任 。
朱某某訴李某某,某村委會土地使用權拆遷補償合同糾紛一案,李旭律師作為原告朱某某代理人,調解結案,李某某支付朱某某50萬元 。
董某某訴孫某及張某確認合同無效,返還婚內贈予糾紛一案,作為原告代理人法院採納律師意見,判決贈予無效,返還原配30餘萬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