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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民
(原河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鎖定
- 中文名
- 李新民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河南汝南
- 出生日期
- 1951年11月
- 政治面貌
- 中共黨員
李新民人物履歷
1971.02-1972.03 駐馬店內衣廠工作;
1972.04-1975.08 鄭州大學數學系學習,畢業後回原廠工作;
1975.09-1984.04 駐馬店工交辦、計委辦事員;
1984.05-1987.12 河南省計經委經濟政策研究副主任;
1988.01-1993.04 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處處長、辦公廳副主任;
1993.05-1997.03 河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1997.04-1997.12 鶴壁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7.12-1998.03 鶴壁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8.03-2003.01 鶴壁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3.01-2006.01 河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5.12-2006.01 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6.01-2011.10 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李新民擔任職務
李新民職務任免
2006年1月18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大會,表決通過關於接受:李新民同志辭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職務的決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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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民人物事件
經查:2003年到2006年,鄭州市政府違法批准徵收集體土地14877畝,用於龍子湖高校園區建設。2005年國土資源部對此進行調查,並報經國務院同意,要求鄭州市糾正土地違法行為。鄭州市不但不進行整改,還公然擴大違法徵佔土地。
會議決定,對河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責成其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並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嚴肅處理。中央紀委常委會已決定,分別給予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新民(原任河南省副省長)和河南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王文超(原任鄭州市市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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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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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劉懷廉、李新民當選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2-12-17]
- 2. 劉懷廉李新民任人大副主任 王鐵張廣智任副省長 .河南省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2-12-17]
- 3. 王明義賈連朝李新民辭去河南省副省長職務(圖) .北方網[引用日期2022-12-17]
- 4. 徐光春當選河南省委書記 李成玉、陳全國任副書記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2-12-17]
- 5. 河南省委兩常委受嚴重警告處分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