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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濤

(律師)

鎖定
李文濤,律師, [1]  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上海靖予霖(廣州)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上海靖予霖(廣州)律師事務所主任,上海靖予霖(廣州)律師事務所足球隊創建人兼隊長。專注刑事業務二十二年,先後主辦或協辦刑事案件300餘件;可使用英語提供涉外刑事辯護等刑事法律服務。 [2] 
中文名
李文濤
出生日期
1965年
畢業院校
華南師範大學
國    籍
中國
職    業
律師
出生地
廣東省韶關市

李文濤教育背景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專業,在職在讀研究生 [2]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際商事仲裁法律實務研修班 [2] 
暨南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金融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2] 
中山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 [2] 
華南師範大學外語學院,英語專業,研究生學歷 [2] 
華南師範大學外語學院,英語專業,本科學歷 [2] 
首屆“抱柱刑辯營”青松營學員,師從張青松大律師 [2] 
先後參加中國人民大學刑辯班、清華大學刑辯班、中國政法大學刑辯班、揚州大學刑辯班學習 [2] 

李文濤專業領域

只做刑事業務,包括:刑事辯護,刑事控告,刑事自訴,刑事申訴,刑事合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保外就醫,減刑假釋,婦女合法權益刑事保護,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辯護與矯治。 [2] 

李文濤社會職務

廣東省律師協會金融專業委員會委員 [2] 
廣州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 [2] 
廣州市律師協會仲裁專業委員會委員 [2] 
廣州市刑事法律責任風險防控專業委員會委員 [2] 
廣州市律師協會考核委員會委員 [2] 
廣州市律師協會合規專業委員會委員 [2] 
“華南虎”刑事辯護聯盟常務理事 [2] 
中國毒品犯罪刑事辯護聯盟成員 [2] 
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2] 
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複核案件辯護律師庫入庫律師 [2]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值班律師 [2] 
“羊城讀書慧”發起人 [2] 

李文濤文章著作

《WTO多邊貿易體制與國家經濟安全》(政法學刊,2004年第21卷第一期;廣東法學,2004年第一期(總第99期)) [23] 

李文濤代表性案件

戴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案,最終戴某某僅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重獲自由。 [3] 
王某某涉嫌騙取貸款罪案,最終王某某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重獲自由。 [4] 
王某某涉嫌行賄罪案,最終王某某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獲得輕判。 [5] 
陳某某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十三個罪名案,最終陳某某僅被判處無期徒刑。 [6] 
熊某某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七個罪名案,最終熊某某僅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7] 
陳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案,最終陳某某僅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8] 
李某某涉嫌詐騙罪案,最終對李某某做出不起訴決定。 [9] 
李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最終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並適用緩刑重獲自由。 [10] 
吳某某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最終吳某某僅被判處二年有期徒刑獲得輕判。 [11] 
蔣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案,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獲得輕判。 [12] 
關某某涉嫌詐騙罪案,最終關某某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適用緩刑重獲自由。 [13] 
何某某涉嫌走私珍貴動物製品(象牙)罪案,何某某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獲得輕判。 [14] 
王某某涉嫌介紹賣淫罪案,王某某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獲得輕判。 [15] 
韓國人金某某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案,金某某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獲得輕判。 [16] 
廖某某涉嫌盜竊罪案,廖某某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獲得輕判。 [17] 
台灣籍陳某某涉嫌非法經營罪案,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獲得輕判。 [18] 
熊某某涉嫌詐騙罪案,最終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重獲自由。 [19] 
黃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黃某某最終被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起訴,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重獲自由。 [20] 
加納籍人士某發赫·阿里克·泰裏涉嫌走私毒品罪案,最終僅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1] 
劉某某涉嫌搶劫(致人死亡)罪案,改判劉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2]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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