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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學
(央視記者)
鎖定
- 中文名
- 李文學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職 務
- 央視記者
李文學陷入糾紛
財新網在2011年12月31日刊發《達芬奇案中案》一文,對央視《每週質量報告》提及的消費者唐女士與達芬奇之間如何產生糾紛、央視暗訪記者在東莞長豐傢俱廠如何引導業務員説出與達芬奇的關係、達芬奇通過中間人與央視記者幾次面談,做了詳實的揭秘。
在2011年《新世紀》報道卻發現,彭傑的真正身份是一名自由的跑單員,他稱廠裏並不生產卡布麗緹傢俱,但為了得到央視暗訪記者“李總”一個大訂單,“誇下了口”,説出了“我們幫達芬奇做的”這樣的話。
而消費者唐女士因貨款、質量等問題與達芬奇產生民事糾紛,此前就已在東城區法院審理了3次。唐女士老公曾説過“認識央視《每週質量報告》記者,有辦法把達芬奇家居搞垮”。達芬奇通過中間人崔斌傳話,付給唐女士450萬元“和解金”後,就見到了央視暗訪記者“李總”李文學。
李文學發表聲明
一、2011年7月10日、17日央視《每週質量報告》欄目相繼播出了《達芬奇密碼》、《達芬奇密碼2》兩期節目,本人系該節目調查記者,節目披露了達芬奇家居部分產品存在產地造假、原材料造假、虛假宣傳等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同時也報道了上海、廣東等地工商部門、上海檢驗檢疫部門的執法查處過程,本人對上述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存在與他人勾結、陷害達芬奇家居的行為。
二、潘莊秀華接受相關媒體採訪時妄稱給本人100萬元,完全是誣陷和誹謗,本人正在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將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三、潘莊秀華稱向有關公司支付所謂公關費用與本人無關。
四、要求潘莊秀華等人立即停止誹謗和誣陷等違法行為,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李文學詐騙前科
@記者劉向南:【央視涉嫌達芬奇事件的記者有詐騙前科】轉:與央視涉嫌達芬奇事件的記者,曾經一個部門。幾年前,他就曾經因涉嫌敲詐一個企業300萬,在賓館交錢的時候,企業事先報警,結果他從社會上招的一個做暗訪時用的馬仔,替他頂罪做了牢。之後被中央台辭退。自己開了一陣網站後,前年又被製片人召回。確信此事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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