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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

(撫礦集團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鎖定
李慶,曾任撫礦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24年3月,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 
中文名
李慶
國    籍
中國

李慶人物履歷

曾任撫礦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職務。 [1] 

李慶人物事件

李慶開除黨籍

2024年2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撫順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李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煤礦採區劃轉、職務提拔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
李慶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李慶決定逮捕

2024年3月,遼寧省撫順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慶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朝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朝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慶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