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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
(明代太子少保)
鎖定
- 本 名
- 李慶
- 字
- 德孚
- 所處時代
- 明朝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順義
- 逝世日期
- 1427年
李慶人物生平
永樂五年(1407年),李慶改任左副都御史,負責營造北京。他兩遭親喪,不待守孝期滿即被召回任職。當時勳貴武臣多令子弟和家人經商販鹽,成為百姓的禍害。李慶説:“按舊制,四品以上官員的家屬不能與百姓爭利。現在都督蔡福既已被罰,公侯如有違犯,也請求進行查問處治。”皇上命依制度嚴申禁令。忻成伯趙彝擅自殺死運夫,盜賣軍餉;都督譚青、朱崇貪婪放縱。李慶彈劾他們,他們都被交給司法官員審問。過後,他又彈劾都督費王獻欺罔、梁銘貪婪殘暴、鎮守德州都督曹得貪財,結果他們都被譴責。中外官員都畏懼他的風采。
永樂十八年(1420年),李慶進升工部尚書。
[3]
明仁宗朱高熾即位後,李慶改任兵部尚書,加封為太子少保。弋謙因提意見忤逆了皇上旨意,呂震等人紛紛詆譭他,只有李慶和夏原吉沒説什麼。皇上不久醒悟了,頒敕自責,並責備呂震等人。呂震因此很愧對這兩個人。山陵事多,去辦事的宦官有所要求,李慶堅決不給,人們多敬畏他,稱他為“生李”。他奉命侍從皇太子拜謁孝陵時,途中嚴格約束將士,一路秋毫無所擾。太子想去打獵,李慶勸止了他。到太子回北京時,遂留李慶任南京兵部尚書。
[4]
李慶歷史評價
張廷玉:①性剛果,有幹局,馭下甚嚴;②李慶、師逵諸人,清介有執,皆列卿之良也。
[6]
李慶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列傳第三十八》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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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史·李慶傳》:李慶,字德孚,順義人。洪武中,以國子生署右僉都御史,後授刑部員外郎,遷紹興知府。
- 2. 《明史·李慶傳》:永樂元年召為刑部侍郎。性剛果,有幹局,馭下甚嚴。帝以為才,數命治他事,不得時至部。然屬吏與罪人交通私饋餉,慶輒知之,繩以重法。
- 3. 《明史·李慶傳》:十八年進工部尚書,尋兼領兵部事。
- 4. 《明史·李慶傳》: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謙以言事忤旨,呂震等交口詆之,惟慶與夏原吉無所言。帝尋悟,降敕自責,並責震等,震等甚愧此兩人。山陵事多,趣辦中官有求,執不與,人多嚴憚之,號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謁孝陵,在途約束將士,秋毫無所擾。太子欲獵,慶諫止。及太子還北京,遂留慶南京兵部。
- 5. 《明史·李慶傳》:宣德二年,安遠侯柳升討黎利,命慶參贊軍務,許擇部曹賢能者自隨。師至鎮夷關,升意輕賊,不為備。郎中史安、主事陳鏞言於慶。時慶已病甚,強起告升。升不聽,直前,中伏敗死。慶病遂篤,明日亦死,一軍盡沒。
- 6. 明史·卷一百五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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