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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霖

鎖定
李慶霖(1936-2004)福建莆田人。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 [3]  1952年任福建莆田縣某中學校長,1957年被劃為右派,受到降職降薪處分,被分配到莆田縣城郊公社下林村小學任教。1972年冒險寫信給毛澤東“告御狀”。成為中央高層調整知識青年政策、補助生活困難、改善供應,對迫害知青的地方幹部嚴厲整肅的一個契機。不久被譽為反潮流英雄;1979年被莆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8年減為1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1994年8月提前出獄。2004年2月逝世。 [1-2] 
中文名
李慶霖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36年
逝世日期
2004年2月
職    業
教師
出生地
福建莆田

李慶霖人物生平

李慶霖(1936-2004)福建莆田人。1952年任福建莆田縣某中學校長,1957年被劃為右派,受到降職降薪處分,被分配到莆田縣城郊公社下林村小學任教。1972年冒險寫信給毛澤東“告御狀”,反映兒子李良模當知識青年“口糧不夠吃,日常生活需用的購物看病沒錢支付”的問題。受到毛澤東重視並親自回信:“寄上300元,聊補無米之炊。全國此類事甚多,容當統籌解決”。成為中央高層調整知識青年政策、補助生活困難、改善供應,對迫害知青的地方幹部嚴厲整肅的一個契機。不久被譽為反潮流英雄;後任莆田縣革委會教育組副組長、莆田縣“知青辦”副主任,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2-3]  國務院知識青年領導小組成員。1973年在《紅旗》雜誌第11期上發表《談反潮流》。1976年11月被隔離審查,1977年11月正式被捕入獄。1979年被莆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8年減為10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5年。1994年8月提前出獄。2004年2月逝世。 [2] 

李慶霖晚年生涯

晚年李慶霖 晚年李慶霖
由於李慶霖在獄中表現甚好,後改判為有期徒刑,並於1994年3月底提前出獄。他説:“自失去自由,直至獲釋出獄生還家門,歷時17個春秋,如此漫長的坐井觀天歲月,我回憶起來真是不堪回首!”出獄後雖獲得了自由,但等待他的卻是貧病交加的生活窘狀,夫妻都被開除公職,不僅沒有經濟收入,而且帕金森、腦萎縮肺氣腫、氣管炎等多種疾病纏擾着他。當地的縣領導可憐他,批給他每月200多元生活補助,後來在時任福建省省長習近平的過問下又加到500元。
李慶霖於2004年在貧病交加中離開了人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