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慕
(原山東省顧問委員會委員)
鎖定
李慕,曾用名李鐵民。山東蓬萊人。李慕1934年參加蓬萊進步青年文學團體,1937年在蓬萊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193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蓬萊縣九區區公所指導員。抗日戰爭時期先後擔任蓬萊縣政府民政科長、縣長兼縣大隊隊長,北海專署副專員等職。解放戰爭時期,先後擔任煙台市政府秘書長、膠東行署財政處長等職。1949年6月調青島工作,先後擔任青島市軍管會財糧部部長、財政局局長、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副市長、市委書記處書記兼市長等職。1963年因滕景祿案件蒙受冤屈,調任山東省財貿辦公室副主任。1978年後任山東省財貿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79年當選為山東省第五屆人大常委。1983年任中共山東省顧問委員會委員。1984年1月7日在濟南病逝。
[1]
- 中文名
- 李慕
- 別 名
- 原名李隆興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山東蓬萊
- 出生日期
- 1914年
- 逝世日期
- 1984年1月7日
- 畢業院校
- 營口師範學校
李慕人物生平
李慕早年經歷
李慕(1914—1984),原名李隆興,蓬萊縣諸谷大李家村人。
李慕參與抗日
1938年李慕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蓬萊縣九區區公所指導員,發動羣眾組建抗日自衞團和工、農、青、婦抗日救亡團體;籌集資金,支援抗日前線。
此後,李慕歷任蓬萊縣政府代理秘書、視導主任、蓬萊縣第二行署主任、蓬萊縣政府秘書兼民政科長、蓬萊縣縣長兼縣大隊大隊長等職。
1941年9月,李慕赴魯南抗日軍政大學學習。1942年3月後,歷任北海減租減息工作隊分隊長、北海專署副專員兼蓬萊縣縣長、煙台市政府秘書長、膠東行署財政處處長等職。任職期間,積極發展、鞏固和擴大抗日根據地。在抗日根據地,他組織羣眾,發展抗日武裝及自衞團組織,開展減租減息,大力發展生產,籌款籌糧,發動羣眾參軍參戰;在敵佔區,建立秘密抗日組織和灰色政權(兩面政權),發動羣眾抗糧、抗捐、抗征夫。他組織和發動羣眾,深入開展反"掃蕩"、反"封鎖"、反"蠶食"鬥爭,經常帶領小分隊冒着生命危險,風餐露宿,晝伏夜出,伺機打擊敵人,多次受到上級表彰。
[3]
李慕青島任職
李慕晚年經歷
1963年,李慕因滕景祿案件蒙受冤屈,調任山東省財貿辦公室副主任。
1979年,李慕當選為山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983年任中共山東省顧問委員會委員。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21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诗酒趁年华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