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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慕

(原山東省顧問委員會委員)

鎖定
李慕,曾用名李鐵民。山東蓬萊人。李慕1934年參加蓬萊進步青年文學團體,1937年在蓬萊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193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蓬萊縣九區區公所指導員。抗日戰爭時期先後擔任蓬萊縣政府民政科長、縣長兼縣大隊隊長,北海專署副專員等職。解放戰爭時期,先後擔任煙台市政府秘書長、膠東行署財政處長等職。1949年6月調青島工作,先後擔任青島市軍管會財糧部部長、財政局局長、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副市長、市委書記處書記兼市長等職。1963年因滕景祿案件蒙受冤屈,調任山東省財貿辦公室副主任。1978年後任山東省財貿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79年當選為山東省第五屆人大常委。1983年任中共山東省顧問委員會委員。1984年1月7日在濟南病逝。 [1] 
中文名
李慕
別    名
原名李隆興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東蓬萊
出生日期
1914年
逝世日期
1984年1月7日
畢業院校
營口師範學校

李慕人物生平

李慕早年經歷

李慕(1914—1984),原名李隆興,蓬萊縣諸谷大李家村人。
李慕少年時期就讀於遼寧營口師範學校。1932年回鄉教學,經常閲讀進步書刊,受到進步思想薰陶。1934年參加中共黨員慕湘組織的塵煙文藝社,為《蓬萊日報》副刊《塵煙週刊》撰稿,宣傳進步思想。 [2] 

李慕參與抗日

1937年,李慕參加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蓬萊縣抗戰服務團。
1938年李慕加入中國共產黨,任蓬萊縣九區區公所指導員,發動羣眾組建抗日自衞團和工、農、青、婦抗日救亡團體;籌集資金,支援抗日前線。
此後,李慕歷任蓬萊縣政府代理秘書、視導主任、蓬萊縣第二行署主任、蓬萊縣政府秘書兼民政科長、蓬萊縣縣長兼縣大隊大隊長等職。
1941年9月,李慕赴魯南抗日軍政大學學習。1942年3月後,歷任北海減租減息工作隊分隊長、北海專署副專員兼蓬萊縣縣長、煙台市政府秘書長、膠東行署財政處處長等職。任職期間,積極發展、鞏固和擴大抗日根據地。在抗日根據地,他組織羣眾,發展抗日武裝及自衞團組織,開展減租減息,大力發展生產,籌款籌糧,發動羣眾參軍參戰;在敵佔區,建立秘密抗日組織和灰色政權(兩面政權),發動羣眾抗糧抗捐、抗征夫。他組織和發動羣眾,深入開展反"掃蕩"、反"封鎖"、反"蠶食"鬥爭,經常帶領小分隊冒着生命危險,風餐露宿,晝伏夜出,伺機打擊敵人,多次受到上級表彰。 [3] 

李慕青島任職

1949年6月,李慕調青島工作,先後任青島市軍管會財糧部部長、財政局局長、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副市長、市長等職。
他堅決貫徹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積極參加沒收官僚資本企業、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工作,開展"三反"、"五反"等工作,為穩定青島物價,發展生產,迅速恢復青島國民經濟做出了積極貢獻。

李慕晚年經歷

1963年,李慕因滕景祿案件蒙受冤屈,調任山東省財貿辦公室副主任。
1979年,李慕當選為山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983年任中共山東省顧問委員會委員。
1984年1月7日病逝,終年70歲。 [3] 
參考資料
  • 1.    青島市史志辦公室編:《青島市志》人物誌,五洲傳播出版社,2002年,第409頁。
  • 2.    煙台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煙台人物誌》,華齡出版社,1998年,第239頁。
  • 3.    煙台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煙台人物誌》,華齡出版社,1998年,第2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