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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貴

(湖北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鎖定
李天貴,男,漢族,1956年9月出生,湖北沙洋人,在職大學文化(1992年7月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社科系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管理專業),1978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09年9月,李天貴受賄被判10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3] 
中文名
李天貴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56年9月
畢業院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出生地
湖北沙洋

李天貴人物履歷

1978.12--1979.03荊門縣委後港力坪大隊工作隊工作員;
1979.03--1980.10共青團荊門縣委幹部;
1980.10--1981.12共青團荊門縣委宣傳部長;
1981.12--1983.11共青團荊門縣委書記、第五屆縣委候補委員
1983.11--1984.02荊門市車橋公社黨委副書記;
1984.02--1986.11荊門市掇刀區委副書記(其間:1984.09--1986.07荊門市廣播電視大學黨政幹部專修科學習);
1986.11--1988.12荊門市水產局辦公室主任、黨委委員;
1988.12--1990.09荊門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90.09--1992.12荊門市社科聯副主席(其間:1989.09--1992.07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社科系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2.12--1993.04荊門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社科聯副主席、社科分院副院長;
1993.04--1996.05荊門市委宣傳部副部長、社科聯主席、社科分院副院長;
1996.05--1997.04荊門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研室主任;
1997.04--2001.10荊門市建委主任、黨委書記;
2001.10--2002.06荊門市建委主任、黨委書記,市規劃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市規劃建設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01當選為五屆市委委員);
2002.06--2007.01荊門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2006.12當選為六屆市委委員);
2007.01任荊門市人大副主任。
2012.05入獄

李天貴人物事件

李天貴強制措施

2007年12月,荊門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9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許可對市人大代表李天貴採取強制措施的決定》。據悉,其在擔任市政府秘書長期間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致函荊門市人民檢察院,報請荊門市人大常委會許可對李天貴採取強制措施。 [2] 

李天貴開庭審理

2009年2月,從隨州市檢察院獲悉,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天貴,因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7年4月至2007年12月,李天貴在擔任荊門市建設委員會主任、荊門市規劃管理局局長、荊門市規劃建設局局長、荊門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主管城市建設和企業改革改制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他人賄賂7次,現金物品摺合人民幣77.2萬元。
此外,李天貴還有人民幣208萬餘元、美元1438元、英鎊2770元、歐元1570元、日元1萬元、港幣2100元,不能説明合法來源。 [1] 

李天貴一審判決

2009年9月2日,經隨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天貴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元。
判決書認定:李天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工作人員廉潔從政的規定,利用其擔任荊門市建委主任、市規劃管理局局長、市政府秘書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便利,收受劉某等7人賄賂77.2萬元,併為其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對其所擁有的美元、英鎊、港元、日元等共計摺合人民幣213.95萬元的財產不能説明其合法來源,財產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其行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公訴機關對李天貴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罪名指控成立,應數罪併罰。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