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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佔河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

鎖定
李佔河,男,漢族,1964年11月生,黑龍江哈爾濱人,198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1987年8月參加工作,福州大學工業管理工程系工業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學學士學位,高級審計師。曾任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
2024年1月,經哈爾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哈爾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佔河開除黨籍處分;由哈爾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8-9] 
中文名
李佔河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黑龍江哈爾濱
出生日期
1964年11月
畢業院校
福州大學

李佔河人物履歷

1983.09—1987.07 福州大學工業管理工程系工業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87.07—1987.08 畢業待分配
1987.08—1989.03 福州大學會計系輔導員
1989.03—1990.10 福建省審計廳綜合處科員
1990.10—1995.02 哈爾濱市審計局財金處科員
1995.02—1998.02 哈爾濱市審計局財金處副主任科員
1998.02—2002.03  哈爾濱市審計局財政處主任科員
2002.03—2004.09 哈爾濱市審計局財政處副處長
2004.09—2007.11 哈爾濱市審計局計算機處處長
2007.11—2011.01 哈爾濱市審計局財政處處長
2011.01—2012.06 哈爾濱市財政局副巡視員
2012.06—2017.03 哈爾濱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7.03—2023.02 哈爾濱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1]  [3] 
2023.02—2023.03 [7]   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 [1-4] 

李佔河人物事件

李佔河違紀被查

2023年2月15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哈爾濱市政府副秘書長李佔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5] 

李佔河免去職務

2023年2月27日,哈爾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李佔河市財政局局長職務。 [6] 

李佔河公開通報

2023年9月,哈爾濱市公開通報哈爾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李佔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8] 
2012年12月至2023年1月,李佔河任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和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借傳統節日、公務活動之機,收受下屬、管理和服務對象等29人禮品禮金摺合人民幣共計38.57萬元。李佔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9月,李佔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佔河依法雙開

2024年1月,哈爾濱市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李佔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佔河違反政治紀律,銷燬、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工的錄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將工程項目從隱性債務監測系統中移除,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財政評審、幹部提拔調轉、工程承攬、銀行貸款發放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李佔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工作上為官不正、以權謀私,經濟上貪斂錢財、腐化墮落,嚴重損害了黨的事業和領導幹部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手、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哈爾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哈爾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李佔河開除黨籍處分;由哈爾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0] 
參考資料